安徽南陵县渔政站成功调处一起渔业污染事件
近日,安徽南陵县渔政监督管理站接该县籍山镇仓溪村养殖户报案,其承包水面高坝外河(近1000亩)被附近三家企业排放的污水污染,造成鱼、蟹大量死亡。
接到报案后,该县渔政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同时,积极和县环保部门联系,对污染源和污染水体进行了现场勘查、抽样、取证;并填写好现场记录、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报告表和询问笔录等。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该县渔政站对违法排放污水造成渔业污染事故的三家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就污染损失赔偿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调解,落实排污企业补偿受损养殖户渔业经济损失。排污企业诚恳接受处罚并落实整改,渔政站也获得广大养殖户的一片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