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873号
根据《渔业法》规定和国务院《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有关要求,经我部审定,批准建立山海关海域等86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第六批),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名单(第六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12年12月7日
根据《渔业法》规定和国务院《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有关要求,经我部审定,批准建立山海关海域等86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第六批),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名单(第六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12年12月7日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承办单位: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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