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我国将压减海洋捕捞渔船总量
本报讯 实习生宋丽萍报道 笔者从农业部渔业局近日召开的通气会上获悉,经国务院同意,农业部日前向沿海各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2003—2010年海洋捕捞渔船控制制度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国海洋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数从“九五”期间的“总量控制”阶段进入了“总量压减”的新阶段。《实施意见》是今后8年指导我国控制海洋捕捞强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将对控制我国海洋捕捞强度盲目增长和资源过度利用,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实施意见》提出了到2010年时,全国海洋捕捞渔船船数从2002年底的22.2万艘减少到19.2万艘、减船3万艘,功率数从1269.6万千瓦减少到1142.6万千瓦,减少10%的总体控制目标。
我国自“八五”以来实行了海洋捕捞强度控制制度。同“八五”、“九五”期间相比,2003—2010年渔船控制制度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在总体目标上突出了压减捕捞渔船和功率数,从以往的控制渔船总量不增加调整为按一定幅度压减渔船总量。二是制定了实施渔船控制制度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在控制渔船工作上的责任和分工,更具可操作性。三是与渔船报废制度和减船转产政策配套实施。尤其是在中央财政近年安排渔民减船转产专项资金的政策引导下,实施渔船总量压减更具可行性。 (稿件来源:2003年12月3日《经济日报》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