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制定“渔船安全作业法”
为了保证渔船尤其是小型船舶的安全,韩国正在制定对航海和渔捞限制予以规定的船舶安全作业规则。有舆论指出,虽然该规则把母法中根据不够的地方以水产业法来作为根据,但其内容非常具有包括性。
由于国防部、行政自治部和海洋水产部共同发令的船舶安全作业规则不能制定罚则规定,所以对于越过渔捞限制线等违规行为不能做出适当的处罚。由此导致一些常规性的违规行为连接不断,给军队的作战执行带来障碍,对接界区域的秩序也带来混乱。
对此,海洋水产部决定,把现行的作业规则制定成法律,以保证管理的正当性以及接界水域的安全作业。
该法律的适用对象仅为渔船,对于放松管理、气象恶劣时限制出港等其它法律中已经做出规定的事项,也没有再做规定。
该法律规定,关于进出港申报机关的设置和运营由海洋警察厅统一管理。对于国防部为执行作战而进行管限的范围也做了明确规定。同时,该法律还将增加罚则规定,对于不履行进出港申报、越界捕捞等违规行为进行停止作业和300万元以下(约合人民币2万元)的罚金。
8月份,海洋水产部和有关部门进行了协商,9月份做出立法预告,年末时将会提交给国会。(译自韩国水产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