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渔业报: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渔船产业发展
渔船及相关产品是重要的渔业生产资料和安全保障手段,在渔业生产和渔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在加强渔船产业的宏观管理,规范和发挥市场调节功能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增长方式粗放、生产与产品结构不合理、科研和标准化工作滞后、质量监督管理薄弱、产品市场建设和监管不利等,给渔业发展战略结构调整、渔船安全管理和渔业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直接威胁到渔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已成为渔民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
一、健康的渔船产业是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渔船产业一直是渔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伴随着渔业生产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壮大。渔业生产和渔民安全必须依赖渔船产业的有力支撑,渔船产业的健康发展与产品市场的平稳运行与渔业经济的发展休戚相关。因此,在渔业产业政策制定、渔业发展战略和渔业经济运行机制研究中,缺少对渔船产业发展的研究、管理与扶持是不全面并难以实施的。
目前,我国有渔业船舶95.67万艘。其中,机动渔船51万多艘,海洋机动渔船28万多艘。从2004年渔船检验部门监管的432992艘渔船分析,大于24米的26323艘(海洋26183艘、内陆140艘),占6.08%;大于12米小于24米的80779艘(海洋62235艘、内陆18544艘),占18.66%;小于12米的325890艘(海洋118349艘、内陆207541艘),占75.26%。
200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关于2003年到2010年全国海洋捕捞渔船控制制度实施意见》,这是形势发展对我国渔船修造业发展提出的客观要求。政府通过对渔船制造业的监管,有效的强化了渔船产业的规范手段。目前,经农业部注册渔业船舶设计单位有119家,修造船厂1178家,其中建造企业686家。
我国渔业经济的发展历史证明,渔业产量的跨越性增长除改革开放的政策性因素外,都是伴随着科技进步和渔业装备水平的提高而实现的。因此,渔业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实现必须以渔业机械化为基础和前提,加强和规范渔船产业管理,促进渔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
二、需要重点研究的我国渔船产业主要发展领域
根据渔业发展的需要,渔船产业主要包括渔业船舶制造、渔船船用产品制造、渔业机械仪器制造和渔用绳网具制造四大产业。
(一)渔船制造业。据统计,全国1178家渔船修造企业中,渔船建造类企业686家,渔船修理企业492家。钢质渔船建造类企业由原来的417家减少到269家,而具备建造船长45米以上钢质渔船资质的企业增加到59家;钢质渔船修理类企业由原来的155家增加到309家,其中具备修理船长45米以上钢质渔船资质的企业增加到33家;木质渔船建造类企业由原来的413家减少到384家;木质渔船修理类企业由原来的34家增加到183家;玻璃钢渔船建造类企业由原来的4家增加到33家。
目前,全国从事渔船修造的企业基本纳入了农业部资质认可制度管理范畴。资质认可制度的实施使全国从事渔船修造的企业在修造船舶的设施、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制度等方面都满足了基本条件,保障了修造渔船的质量和安全。同时,也有效地维护了渔船修造市场秩序,遏制了“沙滩造船”现象的蔓延,为渔船检验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条件;在把住渔船修造市场准入关和保障渔船修造质量、维护全国渔船修造市场秩序的同时,对提升我国渔船修造整体技术水平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渔船制造要认真坚持渔船总量控制的方针,继续清理无证造船,打击制造“三无”渔船;要深入研究、适时出台渔船报废制度,通过现有渔船的更新改造,为渔船修造企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提供发展空间;制订和实施渔船标准化、系列化设计和发展战略,通过推广新材料和新船型等措施,促进渔船经济性、适用性、安全性和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支持和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渔船修造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创新能力和渔船产品质量,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在国际渔船制造市场的竞争能力。
(二)渔船船用设备制造业。渔船船用产品包括船用材料、轮机设备、舾装设备、电气设备、通信导航设备、救生设备、消防设备、信号设备、防污染设备、捕捞装置、助渔设备等数百种产品,船用设备价格占船价的40%~50%。多年来我国造船量和造船水平在不断攀升,但国产设备的装船率始终达不到40%,我国出口船的自动化设备也基本上靠进口。提高船用产品的制造技术和质量是提高渔船技术装备水平的重要途径,也关系到数百万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渔业水域环境保护。我国庞大的渔船数量给船用设备和产品生产提供了广阔的市场,要支持和引导企业为渔船提供数量更多、质量更好的船用产品,在公平竞争的原则下,通过以质量监控为主要手段的准入制度的实施,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在市场规律的调节下实现优胜劣汰。按渔船“双控”制度要求,打击以“大机小标”手段搞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抵制旧船用设备和产品继续装船。鼓励和扶持企业开发适合我国远洋渔船的捕捞、通讯、导航仪器设备。加强船用安全设备配备的监督和产品质量的检查,为合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创造公平的环境。积极推进名牌和优质产品发展战略,促进市场和资源向产品质量好、信誉高的企业转移,促进国际市场开发。
(三)渔业机械制造业。与渔船相关的渔业机械包括捕捞、养殖、保鲜加工、网具加工、水质监测等。水产养殖机械要在保持传统产品质量和数量的基础上,研究开发适应新养殖品种和新养殖方式的体积小、效率高、经济适用的产品;积极推进水产品加工和保鲜设备的生产,重点解决水产品加工、保鲜和大宗水产品加工设备的研制与开发,提高设备配套性和水产品综合利用水平;渔业饲料机械市场已基本实现由设备供应向成品饲料供应的转变,通过新型饲料机械研制,为不同饲料蛋白和新饲料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装备;以深海抗风浪网箱配套设施的生产带动深海养殖的发展;适应水产品市场流通的需要,为鲜活水产品流通提供经济适用的运输和包装产品。
(四)渔具网具制造业。渔具网具制造是我国的传统产业,企业数量和产值占渔船产业企业总数一半以上,产品销往世界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在非渔业领域也具有广阔市场。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绳网具制造业通过大规模的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但与国际先进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因此,要整合生产资源,鼓励集中产区走专业化生产道路,按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形成区域优势和产品优势。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打造知名品牌,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加强渔具及渔具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重点加强抗风浪网箱防生物附着材料、高强度网具材料、大洋性渔业网具钓具及材料的开发研究,提升我国产品的档次,扩大出口。
三、采取措施,推动渔船产业规范发展和技术进步
(一)制订和完善法律法规,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市场监管。要建立健全规范市场秩序和质量监督管理的行政及技术法规体系,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和渔民的合法权益。树立与时俱进的监管理念,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改革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手段, 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实施有效的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按照市场诚信规则,对违规生产经营、严重失信的企业和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查处。
(二)加强科学研究,促进产品技术进步。一是加强渔船产业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结合我国渔业发展对产品的要求,在技术体系建立、重要产品和技术引进、渔船船型标准化生产和装备配套等方面提出长期规划;二是积极探索产品研发的组织与管理方式,培育生产科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三是强化企业的研发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以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等方式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四是加强专业技术力量的培养,为建立技术支撑体系打好基础;五是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三)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相适应的标准体系。一是制定和实施行业标准长期发展规划,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规范企业生产活动,为产业升级和促进市场贸易创造条件;二是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把渔船产业标准化工作作为行业管理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三是充分发挥渔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作用,建立一只高素质的标准起草、标准审查和标准化管理队伍,建立不同层次覆盖全行业的渔船标准化网络;四是在渔船标准化船型制订、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渔船推广、先进渔法和渔具材料应用、船用设备的生产和安全性能保障等方面加强标准制定工作,以标准的广泛应用促进企业和产品技术进步,逐步缩小在该领域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
(四)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国际贸易。一是引导企业树立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提高全面质量管理水平,加快产品创新的步伐;二是尽快制定我国渔船报废制度和扶持渔业机械化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渔船和渔机产品更新速度,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力度,积极支持自有知识产权的成果开发,避免重要装备和技术大量重复进口;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假冒和侵权行为;四是积极为国内生产企业了解国际市场建立交流渠道,促进国际交流,鼓励名牌产品出国参展,扩大我国产品的影响力,提高产品的国际化程度;五是探索适应企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努力提高行业主管部门的宏观管理能力,充分发挥政策、经济的调节和社会公共服务作用。
(五)加强产品和市场监测与监督。一是加强安全质量检测和认证体系建设,为规范产品市场,建立公平、有序竞争环境,限制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准入,为提高优质产品市场占有率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标准制订,加大对重要渔业生产资料的检验、检测力度,对涉及渔民生产作业安全的产品实行严格的质量检验检测制度,为市场监督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加强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形成社会和新闻舆论监督氛围,不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守法意识和渔民的防范意识及识别能力,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和企业的举报,坚决打击以次充好,坑害渔(农)民的不良行为,维护渔民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四是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和各种市场组织,完善市场建设。将渔业生产资料市场建设纳入水产品市场建设规划,在重点渔区建立和培育渔业生产资料市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及时发布市场信息。
(六)努力实现生产与经济平稳运行。渔业主管部门一是要做好统计数据渠道建设和采集工作,通过调查研究和经济运行分析,准确把握行业经济运行走势,及时发布运行动态和政策信息,搞好信息导向,为企业提供服务;二是推进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政策引导、疏堵结合等方式,促进企业实现“聚变”,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产品,防止出现因渔业生产的变化而导致低水平产品和相关企业的盲目增长;三是坚持依法行政,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方式,不断提高对行业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水平。渔船产业组织应创新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层面,加强行业自律,关注行业和产品在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积极推动把渔船产业真正纳入渔业管理范畴
(一)把推动渔船产业发展作为渔业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渔船产业的发展事关渔业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和渔业现代化的进程,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扶持和引导,增强企业自身管理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能力,以产业政策为导向,加强市场监管和经济信息发布,努力实现渔船产业的生产能力与产品供需总量的基本平衡,最大程度地避免因企业的恶性竞争和市场的无序管理给企业和渔民造成经济损害。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行业管理工作落实到具体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和行业组织建设实现对行业的指导,并对行业协会的工作进行指导。
(二)精心培育和充分发挥渔船产业协会的作用。一是优化行业协会的结构和布局,对行业协会的结构、数量、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安排,鼓励和支持与企业联系紧密的地方行业协会和专业委员会的发展,依靠同业协会、同业组合等多种形式,为企业提供同业交流、合作和自律的平台,建立适应行业发展,符合国际惯例的行业协会体系;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要协助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为行业创造良好的竞争秩序和发展环境。把适宜于行业协会承担的行业管理职能委托给行业协会行使,并在经费上给予应有的支持;三是支持行业协会自主办会,帮助行业协会完善内部运行机制、组织体制和工作制度。行业协会要以民主、协商、公开、公正的方式处理内部事务,建立和完善以协会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行业协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制度,完善协会内部财务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形成行业协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运行机制。
(三)推动企业加强自律,规范行为,共同发展。我国渔业制造企业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发展,已经形成多种经济成份共存,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格局。渔船渔机制造企业应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在尊重市场与经济运行规律的前提下,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二是及时了解我国渔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服从国家的宏观调控;三是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按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共同抵制以假冒和欺诈行为破坏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四是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质量监控体系,努力改善产品售后服务; 五是加强科技投入,认真按标准化组织生产,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能力;六是走专业化协作和产业集群发展道路,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技术开发等协作关系,实现以中小企业集聚为特征的产业化生产;七是树立品牌意识,争当质量信得过企业;八是企业经营管理者应自觉提高素质,增强法制观念、诚信意识和社会意识;九是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建立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把渔船产业纳入“十一五”渔业发展规划。渔船产业在“十一五”的发展,一要适应中国船舶工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风险多发期。要研究市场走势、竞争对手、政策、风险防范等问题,使发展思路适应变化的形势,正确处理好加快发展和防范风险的关系。二要看到在近海捕捞受到严格控制的同时,我国远洋渔业、外海水产养殖、休闲渔业等产业的快速发展带来的发展机遇。(张合成)
一、健康的渔船产业是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渔船产业一直是渔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伴随着渔业生产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壮大。渔业生产和渔民安全必须依赖渔船产业的有力支撑,渔船产业的健康发展与产品市场的平稳运行与渔业经济的发展休戚相关。因此,在渔业产业政策制定、渔业发展战略和渔业经济运行机制研究中,缺少对渔船产业发展的研究、管理与扶持是不全面并难以实施的。
目前,我国有渔业船舶95.67万艘。其中,机动渔船51万多艘,海洋机动渔船28万多艘。从2004年渔船检验部门监管的432992艘渔船分析,大于24米的26323艘(海洋26183艘、内陆140艘),占6.08%;大于12米小于24米的80779艘(海洋62235艘、内陆18544艘),占18.66%;小于12米的325890艘(海洋118349艘、内陆207541艘),占75.26%。
200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关于2003年到2010年全国海洋捕捞渔船控制制度实施意见》,这是形势发展对我国渔船修造业发展提出的客观要求。政府通过对渔船制造业的监管,有效的强化了渔船产业的规范手段。目前,经农业部注册渔业船舶设计单位有119家,修造船厂1178家,其中建造企业686家。
我国渔业经济的发展历史证明,渔业产量的跨越性增长除改革开放的政策性因素外,都是伴随着科技进步和渔业装备水平的提高而实现的。因此,渔业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实现必须以渔业机械化为基础和前提,加强和规范渔船产业管理,促进渔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
二、需要重点研究的我国渔船产业主要发展领域
根据渔业发展的需要,渔船产业主要包括渔业船舶制造、渔船船用产品制造、渔业机械仪器制造和渔用绳网具制造四大产业。
(一)渔船制造业。据统计,全国1178家渔船修造企业中,渔船建造类企业686家,渔船修理企业492家。钢质渔船建造类企业由原来的417家减少到269家,而具备建造船长45米以上钢质渔船资质的企业增加到59家;钢质渔船修理类企业由原来的155家增加到309家,其中具备修理船长45米以上钢质渔船资质的企业增加到33家;木质渔船建造类企业由原来的413家减少到384家;木质渔船修理类企业由原来的34家增加到183家;玻璃钢渔船建造类企业由原来的4家增加到33家。
目前,全国从事渔船修造的企业基本纳入了农业部资质认可制度管理范畴。资质认可制度的实施使全国从事渔船修造的企业在修造船舶的设施、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制度等方面都满足了基本条件,保障了修造渔船的质量和安全。同时,也有效地维护了渔船修造市场秩序,遏制了“沙滩造船”现象的蔓延,为渔船检验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条件;在把住渔船修造市场准入关和保障渔船修造质量、维护全国渔船修造市场秩序的同时,对提升我国渔船修造整体技术水平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渔船制造要认真坚持渔船总量控制的方针,继续清理无证造船,打击制造“三无”渔船;要深入研究、适时出台渔船报废制度,通过现有渔船的更新改造,为渔船修造企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提供发展空间;制订和实施渔船标准化、系列化设计和发展战略,通过推广新材料和新船型等措施,促进渔船经济性、适用性、安全性和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支持和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渔船修造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创新能力和渔船产品质量,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在国际渔船制造市场的竞争能力。
(二)渔船船用设备制造业。渔船船用产品包括船用材料、轮机设备、舾装设备、电气设备、通信导航设备、救生设备、消防设备、信号设备、防污染设备、捕捞装置、助渔设备等数百种产品,船用设备价格占船价的40%~50%。多年来我国造船量和造船水平在不断攀升,但国产设备的装船率始终达不到40%,我国出口船的自动化设备也基本上靠进口。提高船用产品的制造技术和质量是提高渔船技术装备水平的重要途径,也关系到数百万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渔业水域环境保护。我国庞大的渔船数量给船用设备和产品生产提供了广阔的市场,要支持和引导企业为渔船提供数量更多、质量更好的船用产品,在公平竞争的原则下,通过以质量监控为主要手段的准入制度的实施,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在市场规律的调节下实现优胜劣汰。按渔船“双控”制度要求,打击以“大机小标”手段搞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抵制旧船用设备和产品继续装船。鼓励和扶持企业开发适合我国远洋渔船的捕捞、通讯、导航仪器设备。加强船用安全设备配备的监督和产品质量的检查,为合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创造公平的环境。积极推进名牌和优质产品发展战略,促进市场和资源向产品质量好、信誉高的企业转移,促进国际市场开发。
(三)渔业机械制造业。与渔船相关的渔业机械包括捕捞、养殖、保鲜加工、网具加工、水质监测等。水产养殖机械要在保持传统产品质量和数量的基础上,研究开发适应新养殖品种和新养殖方式的体积小、效率高、经济适用的产品;积极推进水产品加工和保鲜设备的生产,重点解决水产品加工、保鲜和大宗水产品加工设备的研制与开发,提高设备配套性和水产品综合利用水平;渔业饲料机械市场已基本实现由设备供应向成品饲料供应的转变,通过新型饲料机械研制,为不同饲料蛋白和新饲料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装备;以深海抗风浪网箱配套设施的生产带动深海养殖的发展;适应水产品市场流通的需要,为鲜活水产品流通提供经济适用的运输和包装产品。
(四)渔具网具制造业。渔具网具制造是我国的传统产业,企业数量和产值占渔船产业企业总数一半以上,产品销往世界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在非渔业领域也具有广阔市场。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绳网具制造业通过大规模的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但与国际先进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因此,要整合生产资源,鼓励集中产区走专业化生产道路,按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形成区域优势和产品优势。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打造知名品牌,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加强渔具及渔具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重点加强抗风浪网箱防生物附着材料、高强度网具材料、大洋性渔业网具钓具及材料的开发研究,提升我国产品的档次,扩大出口。
三、采取措施,推动渔船产业规范发展和技术进步
(一)制订和完善法律法规,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市场监管。要建立健全规范市场秩序和质量监督管理的行政及技术法规体系,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和渔民的合法权益。树立与时俱进的监管理念,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改革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手段, 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实施有效的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按照市场诚信规则,对违规生产经营、严重失信的企业和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查处。
(二)加强科学研究,促进产品技术进步。一是加强渔船产业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结合我国渔业发展对产品的要求,在技术体系建立、重要产品和技术引进、渔船船型标准化生产和装备配套等方面提出长期规划;二是积极探索产品研发的组织与管理方式,培育生产科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三是强化企业的研发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以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等方式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四是加强专业技术力量的培养,为建立技术支撑体系打好基础;五是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三)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相适应的标准体系。一是制定和实施行业标准长期发展规划,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规范企业生产活动,为产业升级和促进市场贸易创造条件;二是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把渔船产业标准化工作作为行业管理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三是充分发挥渔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作用,建立一只高素质的标准起草、标准审查和标准化管理队伍,建立不同层次覆盖全行业的渔船标准化网络;四是在渔船标准化船型制订、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渔船推广、先进渔法和渔具材料应用、船用设备的生产和安全性能保障等方面加强标准制定工作,以标准的广泛应用促进企业和产品技术进步,逐步缩小在该领域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
(四)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国际贸易。一是引导企业树立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提高全面质量管理水平,加快产品创新的步伐;二是尽快制定我国渔船报废制度和扶持渔业机械化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渔船和渔机产品更新速度,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力度,积极支持自有知识产权的成果开发,避免重要装备和技术大量重复进口;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假冒和侵权行为;四是积极为国内生产企业了解国际市场建立交流渠道,促进国际交流,鼓励名牌产品出国参展,扩大我国产品的影响力,提高产品的国际化程度;五是探索适应企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努力提高行业主管部门的宏观管理能力,充分发挥政策、经济的调节和社会公共服务作用。
(五)加强产品和市场监测与监督。一是加强安全质量检测和认证体系建设,为规范产品市场,建立公平、有序竞争环境,限制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准入,为提高优质产品市场占有率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标准制订,加大对重要渔业生产资料的检验、检测力度,对涉及渔民生产作业安全的产品实行严格的质量检验检测制度,为市场监督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加强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形成社会和新闻舆论监督氛围,不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守法意识和渔民的防范意识及识别能力,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和企业的举报,坚决打击以次充好,坑害渔(农)民的不良行为,维护渔民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四是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和各种市场组织,完善市场建设。将渔业生产资料市场建设纳入水产品市场建设规划,在重点渔区建立和培育渔业生产资料市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及时发布市场信息。
(六)努力实现生产与经济平稳运行。渔业主管部门一是要做好统计数据渠道建设和采集工作,通过调查研究和经济运行分析,准确把握行业经济运行走势,及时发布运行动态和政策信息,搞好信息导向,为企业提供服务;二是推进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政策引导、疏堵结合等方式,促进企业实现“聚变”,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产品,防止出现因渔业生产的变化而导致低水平产品和相关企业的盲目增长;三是坚持依法行政,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方式,不断提高对行业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水平。渔船产业组织应创新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层面,加强行业自律,关注行业和产品在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积极推动把渔船产业真正纳入渔业管理范畴
(一)把推动渔船产业发展作为渔业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渔船产业的发展事关渔业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和渔业现代化的进程,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扶持和引导,增强企业自身管理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能力,以产业政策为导向,加强市场监管和经济信息发布,努力实现渔船产业的生产能力与产品供需总量的基本平衡,最大程度地避免因企业的恶性竞争和市场的无序管理给企业和渔民造成经济损害。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行业管理工作落实到具体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和行业组织建设实现对行业的指导,并对行业协会的工作进行指导。
(二)精心培育和充分发挥渔船产业协会的作用。一是优化行业协会的结构和布局,对行业协会的结构、数量、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安排,鼓励和支持与企业联系紧密的地方行业协会和专业委员会的发展,依靠同业协会、同业组合等多种形式,为企业提供同业交流、合作和自律的平台,建立适应行业发展,符合国际惯例的行业协会体系;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要协助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为行业创造良好的竞争秩序和发展环境。把适宜于行业协会承担的行业管理职能委托给行业协会行使,并在经费上给予应有的支持;三是支持行业协会自主办会,帮助行业协会完善内部运行机制、组织体制和工作制度。行业协会要以民主、协商、公开、公正的方式处理内部事务,建立和完善以协会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行业协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制度,完善协会内部财务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形成行业协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运行机制。
(三)推动企业加强自律,规范行为,共同发展。我国渔业制造企业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发展,已经形成多种经济成份共存,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格局。渔船渔机制造企业应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在尊重市场与经济运行规律的前提下,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二是及时了解我国渔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服从国家的宏观调控;三是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按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共同抵制以假冒和欺诈行为破坏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四是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质量监控体系,努力改善产品售后服务; 五是加强科技投入,认真按标准化组织生产,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能力;六是走专业化协作和产业集群发展道路,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技术开发等协作关系,实现以中小企业集聚为特征的产业化生产;七是树立品牌意识,争当质量信得过企业;八是企业经营管理者应自觉提高素质,增强法制观念、诚信意识和社会意识;九是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建立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把渔船产业纳入“十一五”渔业发展规划。渔船产业在“十一五”的发展,一要适应中国船舶工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风险多发期。要研究市场走势、竞争对手、政策、风险防范等问题,使发展思路适应变化的形势,正确处理好加快发展和防范风险的关系。二要看到在近海捕捞受到严格控制的同时,我国远洋渔业、外海水产养殖、休闲渔业等产业的快速发展带来的发展机遇。(张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