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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鳗列入CITES附录II后对我国养鳗业的影响及对策建议

日期:2007-10-12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国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贸易公约(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of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 CITES)于1973年在美国华盛顿签订,又称“华盛顿公约”。现有171个缔约国,我国于1982年正式签订该公约。CITES公约每三年召开一次缔约国大会。第14届CITES公约缔约国大会于2007年6月3日至15日在荷兰海牙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出席会议的政府代表团、政府间组织代表团、非政府组织代表团约2500余人。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欧盟提交了“欧洲鳗列入CITES公约附录Ⅱ的提案”,会议以93票赞成、9票反对、4票弃权通过,决定把欧洲鳗列入CITES附录Ⅱ,并定于2009年1月起正式实施。另据国外报道,2007年6月11日,欧盟农业部长理事会研究了欧洲鳗资源保护问题,会议提议把体长在20厘米以内的鳗苗放流到欧洲境内的江河中,2008年捕获鳗苗的35%将被放流,此后每年增加5%,到2013年放流比例达到60%。

  我国现有鳗鱼养殖场约2000个,养殖面积约10000公顷,年产量约12万吨,占世界鳗鱼产量2/3左右。目前,我国主养品种为日本鳗和欧洲鳗,近几年平均产量分别占65%和35%,鳗鱼苗种年需求量110吨以上,按理论计算,年平均需要日本鳗苗50吨,欧洲鳗苗60吨。欧洲鳗苗是我国鳗鱼养殖业的重要补充资源,上世纪九十年后期,欧洲鳗占我国鳗鱼产量的一半左右,近几年国产鳗苗捕捞量有所增加,欧洲鳗减少到三分之一左右。欧洲鳗苗供应对维持我国现有鳗鱼养殖规模、保持鳗鱼产业的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欧盟对鳗苗采取资源保护措施,将给中国鳗业带来重大影响。

  一、负面影响

  (一)苗种的供给将不能满足养殖的需求

  近几年,我国的日本种鳗苗平均年捕获量为40多吨,缺口约10吨。欧洲每年捕捞鳗苗约150吨,平均成活率约70%,实际可用于养殖的鳗苗只有100吨左右,若2008年35%的鳗苗要用于放流,还有15吨要用于欧洲本地养殖,再加上西班牙等国在圣诞节前后有吃鳗苗的习惯,2008年欧洲鳗苗可以出口的数量不超过40吨,以后还将逐年减少。而我国对欧洲鳗苗的需求量约60吨,将缺口20吨以上。因此,预计今后我国鳗鱼养殖最重要的苗种资源的供应将趋于紧缺。

  (二)经营成本增加,产业优势下降

  1.苗种成本增加

  鳗鱼苗种资源短缺,有可能出现争夺资源、竞相抬价抢购的现象。鳗苗价格上扬,将直接导致养殖成本提高。我国近几年欧洲鳗鱼苗种价格1.5~3.2元/尾,以4尾/每公斤规格出池计算,苗占养殖成本的20%~36%;日本鳗鱼苗种价格3.0~7.2元/尾,以4尾/公斤规格出池计算,苗占养殖成本的30%~50%。有关专家预测:若不加强鳗苗的协调管理,鳗苗价格可能上涨1倍以上,欧鳗养殖成本将从目前的5.1万元/吨上升到6.6万元/吨,增加1.5万元左右;日本鳗将由目前的5.6万元/吨上升到7.6万元/吨,增加2万元左右。

  2.中间环节管理费用增加

  根据CITES规定,出口国在出口列入附录II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时,必须取得公约实施办法执行机关签发的捕获许可证和产地证明书,并获准进口国的特许,才能通关入境。因此欧洲鳗在驯养、运输、加工利用、进出口等环节,必须办理相关特许证。财政部有关规定:列入公约附录Ⅱ的动植物,进口时国家濒危动植物管理部门(简称国家濒管办)可按货值收取1.5%管理费,活体销售时水生野动物管理部门按货值收取4%资源保护费,加工制品出售再按货值2%收取资源保护费;产品出口时国家濒管办再收取2%管理费。以现在的市场价格计算,欧鳗活鳗的销售将增加费用约4000元/吨,欧鳗烤鳗销售将增加费用约8000元/吨。

  受生产经营成本大幅度增加的影响,我国鳗业原有的土地资源、水资源、劳动力资源等竞争优势也将逐渐被抵消,我国鳗鱼产品竞争优势将不复存在,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将大幅度下降。 

  二、正面影响

  1.消费市场改变供过于求的局面,价格上涨

  中国大陆年产鳗鱼约12万吨左右,其中国内消费约3万吨,出口欧美及其他地区1万吨,其余产品出口日本。而日本每年消费10万吨鳗鱼,其中国产2万吨、从中国台湾进口1万吨,需要从中国大陆进口7万吨。这样,我国每年多出1万吨左右的鳗鱼没有出路,使得日本市场处于过饱和状态。今后,若进口欧洲鳗苗减少,我国鳗鱼产量将下降至10万吨以下,加上国内的鳗鱼消费量连年上升,出口到欧洲、美洲和东南亚的烤鳗、冻鳗也在增加,出口到日本的量将下降至6万吨以下,日本国内鳗鱼市场将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多年以来,过量的鳗鱼产品流向日本市场,形成供大于求的局面,使得我国鳗鱼产品在日本遭受不公正待遇,不但设置了许多贸易壁垒,且售价始终被日本市场压制,无法实现理想的生产和经营利润,基本处于成本边缘生存。当现存的供需关系一旦打破,我国鳗鱼产品价格将有可能调整至合理价位,恢复我国鳗鱼产品优质优价的昔日光景,维护产业的正常利益。

  2.行业管理借势加强,促进产业有序发展

  多年来,鳗鱼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没有理顺,多头管理造成的问题:一是养殖场的质量安全监督缺失;二是养殖场与烤鳗厂对应供货无法真正实施,供货证失去了可溯源性;三是仍有极少数养殖场不规范用药、不遵守休药期,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未能彻底解决。

  通过实施II级保护措施,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可以在鳗鱼的养殖、加工利用、运输、进出口等各个环节实施特许制度,有了这种管理手段,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可以更加合理地配置资源和掌握养殖规模,有效地协调各个环节的关系,把握生产与市场的平衡关系,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将得到加强,真正的可溯源管理得以实现,产品质量安全有了根本的保障,促进鳗鱼产业的有序发展。

  三、应对措施建议

  欧洲鳗实施II级管理,是我国鳗业新的转折点。如何趋利避害,采取什么样的政策措施,关系着中国鳗业的兴衰。建议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对策,加强管理,引导行业的发展。

  1.提高对苗种的利用效率

  一般欧洲鳗鱼在苗种放养期的平均死亡率为10%左右,日本鳗鱼的平均死亡率在0.5%左右。我国养殖日本鳗鱼的成活率是80%以上,欧洲鳗鱼的成活率只有65%左右。要加强苗种捕捞、暂养、运输、放养等过程关键技术的研究,规范生产作业,提高放养过程成活率,有效利用苗种资源。要在养殖模式、无害化病害控制技术、鳗鱼开口饲料、配合颗粒饲料等方面加强研究,推动技术进步和革新,为种苗资源的充分利用提供技术支持。

  2.研制鳗鱼加工新产品

  日本是我国鳗鱼主要消费国,他们喜欢食用4-5尾/公斤规格的鳗鱼,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资源浪费。为了充分利用好宝贵的鳗苗资源,要研究大规格鳗鱼的加工和食用方法,开发消费大规格鳗鱼的市场,带动大规格鳗鱼养殖。如欧洲市场消费400-600克以上大规格鳗鱼为主,俄罗斯市场和国内市场喜欢消费大规格的烤鳗,根据不同地区的饮食文化,在鳗鱼产品形式、口味方面要加强研究,以适应不同消费市场的需求。

  3.加强国产日本鳗苗的管理

  我国的日本鳗苗年捕获量只40吨左右,不能满足正常的养殖生产的需要。198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鳗鱼生产、控制鳗苗出口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鳗苗捕捞和出口,鳗苗的生产、收购、出口一律实行许可证制度,对鳗苗出口业务实行统一管理等措施。该文件对促进我国鳗鱼生产和加强鳗苗管理起到了较好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国产鳗苗管理出现松动,鳗苗利用各种渠道出口的问题有所抬头,有专家估计,每年国产鳗苗出口到日本和韩国的数量约8吨。而日本规定每年12月1日起至翌年4月30日禁止鳗苗出口,台湾也在酝酿从每年11月至翌年1月限制鳗苗对日出口。考虑到鳗苗资源越来越紧缺,建议重新制订相应政策,并加强捕捞管理,每年11月初至翌年3月底禁止鳗苗出口,切实有效地保护国产鳗苗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4.减免欧洲鳗的资源保护费和管理费

  如上所述,欧洲鳗实施II级管理后,将大幅度增加鳗农的经营成本,不利于行业的发展。考虑到欧洲鳗非本地资源,又对我国鳗鱼产业特别是鳗鱼主产区的经济有着重大影响,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研究给予优惠政策,减免欧洲鳗的资源保护费和进出口管理费。

  5.开发其他鳗苗资源

  全球共有近二十种鳗苗资源,只有日本鳗和欧洲鳗的养殖技术较为成熟,美洲鳗也已有试养成功的案例。除日本鳗、欧洲鳗和美洲鳗外,澳洲鳗、新澳鳗、大鳗和南亚鳗等品种也是具有养殖开发潜力的品种,目前尚未掌握这些鳗鱼的养成技术。应组织有关单位,有计划地开展对已知鳗苗资源量、生物学习性、养殖技术进行研究,为养鳗业储备技术,以弥补鳗苗资源的不足。

  6.加大日本鳗鱼人工繁殖研究投入

  鳗鱼人工繁殖技术研究已开展多年,日本在大量资金的支持下,部分关键技术已取得重大进展,但规模生产没有成功。我国鳗鱼人工繁殖也进行了较长时间研究,取得了繁殖基础生物学的基础材料,但还未培育出玻璃鳗,近几年由于支持力度减弱,导致研究基本处于停顿状态。随着资源的日益短缺,除限量捕捞、人工增殖放流措施外,加强人工繁殖技术研究,突破技术难关,实现苗种的人工培育,是解决苗种短缺的根本性措施。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此研究项目。(关景象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樊海平  福建省淡水水产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