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微山县落实支渔惠农政策效果显著
近年来,山东省微山县从关注民生,解决渔湖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入手,不断加大支渔资金投入,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支渔惠农政策,造福微山渔湖民群众,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大湖放流综合效益凸显。从2005年开始,微山县连续四次向大湖累计投放近3000余万尾的鱼蟹苗,并实行禁渔期和限额捕捞管理,经过科学管理、人工有效增殖,湖内多年不见的银鱼、鳜鱼开始出现,湖区的主要捕捞品种和数量规格明显增多增大,大湖放流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均已显现。
二、燃油补贴发放形成新格局。自2006年,微山县连续三年发放国家渔用燃油补贴资金一亿余万元,同时,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生产行为的发生,把发放燃油补贴紧密的结合起合,与补贴对象逐户签订了证书, 形成自发管湖、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三、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微山县是渔业大县,全县水域面积1266平方公里,拥有渔业机动船舶近1.8万艘,涉湖群众达20余万人。据此,微山县于2007年设立了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微山县办事处,开展渔民人身平安互保和附加医疗互保两项渔业保险业务。据统计,目前该办事处已为32 名参保会员兑付保险理赔资金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