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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开始海洋伏季休渔

日期:2015-06-02 作者: 来源: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 【字号: 打印本页

  从6月1日中午12时起,大连市开始进入一年一度的海洋休渔期,一直持续到9月1日12时,为期三个月。

  大连市濒临黄渤两海,所辖岸线长2211公里,海域面积达2.9万平方公里,涉及休渔的渔船近万艘,可以说休渔工作面宽线长任务重。按照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发的《2015年大连市海洋伏季休渔暨辽东湾海蜇资源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休渔期间,大连市将禁止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捕捞活动。定置网具作业渔民一律参加伏季休渔,辅助渔船一律按伏季休渔管理规定执行。渤海毛虾开捕期为8月16日12时。在承包的增养殖区内采捕自繁自养贝类的渔船,由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报省、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严禁在公共海域内采捕天然贝类资源。

  为确保休渔工作落到实处,大连市政府专门成立了伏季休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休渔期内对渔船、渔港、海上以及增殖放流等环节实施严格监管,违规渔船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条款,依法、规范处理违规案件,伏季休渔期间查获的违规渔船,一律集中扣港处理,严格执行“海查陆处”有关规定,不得在海上处罚后放行,并按农业部相关规定减扣油补;对从事捕捞作业的“三无”渔船,一经查获应予以没收处理;三证不齐、使用套牌、假牌、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等渔船应予以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有鉴于此,很多渔民认为:冒险出海偷偷捕鱼,既破坏了生态资源,又损害了自身利益,实在是得不偿失,所以大家都会严格遵守休渔的相关规定,利用这一“黄金时间”,积极学习“充电”,加紧维修渔船、织补网具,为秋季“捕金捞银”做好充分准备。

  尽管如此,大连市渔业管理部门并不敢懈怠。休渔期之前,市渔政监督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休渔工作,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着重加强对渔民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渔船按时回港,为打好休渔主动仗营造氛围,夯实基础。休渔期内,市渔政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市、区两级渔政执法船,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并加强同相关部门的配合,集中查处海上偷捕和非法越界捕捞案件。在渔船管理、港口管理、海上管理、增殖放流管理等方面,也制定了严格细致的措施,确保休渔制度不打折扣,不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