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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辽河、松花江流域内蒙古段启动实施禁渔期制度

日期:2019-05-22 作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渔业局 【字号: 打印本页
    5月16日,为配合农业农村部在海河、辽河、松花江流域禁渔期制度同步启动活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与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在海河流域内蒙古段兴和县察尔湖举办了“海河、辽河、松花江流域禁渔期制度暨执法行动同步启动活动”。自治区农牧厅赵永华副厅长、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王建平副主任出席活动并讲话。同时,海河流域锡林郭勒盟,辽河流域通辽市、赤峰市,松花江流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渔政执法部门同步开展相关活动。

  从2018年开始,黄河、海河、辽河、松花江流域先后在国家层面建立了禁渔期制度。禁渔期制度的实施,对于降低捕捞强度,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提高广大民众的资源环境保护意识等方面都将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和良好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参加此次活动的有自治区农牧厅渔业渔政管理局、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乌兰察布市农牧局、乌兰察布市渔政管理站相关人员及渔政执法人员和新闻媒体记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