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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黑龙江两省组织开展 嫩江、松花江流域渔政联合执法行动

日期:2019-07-09 作者: 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 【字号: 打印本页

  201972日至75日,在吉林、黑龙江两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的组织下,松、嫩两江沿江7个县市渔政管理部门针对嫩江、松花江干流共管江段开展禁渔期省际联合执法行动。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两省渔政管理部门采取了交叉组织执法人员驾驶渔政船、执法车沿嫩江、松花江顺流巡查及沿江公路、村屯宣传检查的方式,对江面上过往船只及岸边停靠的可疑船只进行登船检查,对沿岸违反禁渔期规定设置的网具及沿江公路旁的鱼窝棚存在的违禁渔具进行收缴销毁。

  联合执法行动的江上巡查,自吉林省镇赉县白沙滩江段(黑龙江省杜尔伯特县杜蒙江段)始,顺嫩江而下,途经吉林省大安市、前郭县、松原市宁江区、黑龙江省肇源市,终至吉林省扶余市。除对两省共管江段开展了顺江巡查外,同时组织渔政人员开展了江边陆上巡查。

  历时4天的联合执法行动,有力的打击了非法捕捞行为,两省共出动渔政执法人员240余人次,执法船艇12艘次,出动执法车辆70余台次。

  江上巡查嫩江江段197.5公里、松花江干流江段100公里;公路检查两省行程达1100余公里;开展非法网具集中销毁2次,共计销毁地笼及密缝箔300余片、10000余延长米;现场收缴并销毁网具30余片、1000余延长米,地笼50余个;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

  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后,两省渔政工作人员对此次联合执法行动进行了总结,深入交流了两省渔政执法工作的难点与经验,就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及建立联合执法行动机制达成了初步共识,今后将适时组织省际联合执法行动,共同营造嫩江、松花江平安和谐的渔业生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