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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水域滩涂养殖新证发放工作严把“五关”

日期:2015-07-30 作者: 来源:江西省渔业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农业局在做好新版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发放工作中严把“五关”:

  一是严把申报材料关。对每一块养殖水域,都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养殖水域使用证申请表、养殖水域承包合同、养殖水域发包单位的证明书、养殖水域经营者的有效身份证、土地规划证明、非农田保护区等材料,做到水域权属清晰,无纠纷,无污染,非城镇规划区、农田保护的才会受理办证。

  二是严把现场踏勘关。办证工作人员必须亲自现场勘察、测量,并与地图进行比对,确保每一块申办养殖证的水域位置准确、面积准确、四至界限准确。详细了解了该水域养殖方式和养殖类型及国有和集体水域权属状况,并利用卫星定位或谷歌地图进行绘图,做到图与实地相差无误。

  三是严把身份审核关。通过找访谈村级、村小组干部和周边群众,核对村级土地权属发包情况,做到土地身份明确、水域位置准确、养殖经营者的身份确实、承包期吻合。

  四是严把发证公示关。依照《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的规定对每一处养殖水域在发放养殖水域使用证前在水域所在地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只有在公示期内没有他人提出权属、污染等异议的养殖水域才可以发放养殖证。

  五是严把发证操作关。按养殖证发放相关要求,做到规范操作,并加强对已发新版养殖证的管理,同时做好对旧版养殖证进行换发、延展、注销、变更、修改等,及时录入中国渔业政务网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系统,并将相关资料保存登记与保存,做到一证一档,及时按相关程序发放养殖证。

  到目前为止,该局已全面完成全区旧的养殖证换发工作,并在办理新证工作中,按照“三严三实”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继续按照严把“五关”工作努力为水产养殖户提供优质办证服务,深受群众好评和领导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