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通过加强五个方面的管理推进水产育苗良种化
近年来,大连市水产种苗生产取得了迅猛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是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水平的育苗企业。总育苗能力由2000年130座育苗室20万立方水体增加到2003年300座育苗室40万立方水体,其中育苗能力在一万立方水体以上的育苗室达到20多个,涌现了玉磊、有德、壹桥、海洋、棒棰岛、市水产研究所等现代化的大型育苗企业;
二是名、特、优新品种育苗数量成倍增长。育苗品种由过去的虾、贝、藻为主的三大类10余种增加到现在的包括鱼、虾、贝、藻、参、蜇在内的六大类30余种。育苗数量也由130亿个增加到400亿个。特别是海参、海胆、海蜇、牙鲆、大菱鲆、河豚鱼、杂色蛤等品种育苗生产进入规模化;
三是育苗生产科技含量有了进一步的提高。2000年以来先后突破了大菱鲆、墨斑牙鲆、大西洋鲑、杂色蛤、珊瑚虫等10余个品种育苗关,推广应用了以鲍鱼、扇贝、牡蛎等品种杂交育苗、三倍体育苗为主的生物工程育苗技术,以鲍鱼、刺参、大菱鲆、牙鲆、河豚鱼等品种为主的保质选育技术,以自动调光、控温、投饵为主的自动化生产管理技术,30多座规模较大育苗室还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了技术研发基地;
四是苗种产业商品化能力不断增强。育苗总收入由1.6亿元增加到6亿元,鲍鱼、海参、贻贝等苗种形成比较强的竞争优势,除满足本地用苗需要外,还外销其它地区,并在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国及国内福建、广西等合资合作建立育苗企业和基地,育苗产业成为养殖业新的增长点。
随着育苗产业的快速发展,在育苗企业管理、育苗生产规范、苗种质量等方面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为此,今年以来,大连市从五个方面加强了水产种苗生产管理:
一是加强水产种苗生产许可。根据《辽宁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对获取《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的180家育苗企业进行年审,对于缺少化验室、饵料间的育苗企业督促进行整改,对于不合格的3家育苗室取消《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对40家新建育苗室核发了《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同时,将获取《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的育苗企业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营造舆论氛围并开展社会监督;
二是加强育苗生产制度建设。重点对100多家规模较大、品种较多、时间较长的育苗室,集中开展一次以建立“五个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检查,在检查的100多家育苗室内全部督促建立了生产日志、水质监测记录和用药记录。同时,还统一制作育苗车间生产管理制度、用药制度、水质监测制度、饵料投入管理制度及禁用药品名单等挂板,发放给每个育苗室,使他们做到制度上墙、管理到位;
三是加强苗种质量抽查检验。今年以来,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配合省种苗管理中心,组织大连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大连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对10余家规模较大育苗室繁育的车虾、南美白对虾、扇贝、牙鲆、大菱鲆苗种进行抽检,重点检测细菌、病毒和药残等指标,对出现质量问题苗头的育苗室进行告诫。并且在用苗养殖企业中通过问卷和网站开展了“质量满意的育苗室”评选活动,设立质量举报电话,对生产伪劣苗种的育苗室向社会曝光;
四是加强育苗技术人员岗位培训。根据农业部渔业局《渔业行业水生动物饲养人员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实施方案》,组织辖区内140多家育苗室的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举办了两期“海水动物苗种繁育培训班”,聘请了大专院校专家教授及渔业部门同志讲课,重点针对海参、海胆、鱼类和贝类健康苗种培育技术、水产种苗管理法规、水产品质量安全等内容进行培训和考试,技术人员考试合格后颁发《资格证书》,并作为《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年审一项重要标准;
五是加强原良种场分级管理。按照三级管理办法,对于已有皱纹盘鲍、刺参、杂色蛤3个国家级原良种场,正在按照要求加快进行国家级资格验收。对已建成的虾夷扇贝、杂色蛤、海胆3个省级原良种场,正在加紧申报验收。对于市级原良种场建设,制定了《市级原良种场审定办法》,建立市级原良种场项目库,其中10个原良种场项目正在抓紧建设中。全市正在构建以国家级原良种场为龙头,以省级原良种场为骨干,以市级原良种场为补充的原良种体系,为推进育苗良种化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水平的育苗企业。总育苗能力由2000年130座育苗室20万立方水体增加到2003年300座育苗室40万立方水体,其中育苗能力在一万立方水体以上的育苗室达到20多个,涌现了玉磊、有德、壹桥、海洋、棒棰岛、市水产研究所等现代化的大型育苗企业;
二是名、特、优新品种育苗数量成倍增长。育苗品种由过去的虾、贝、藻为主的三大类10余种增加到现在的包括鱼、虾、贝、藻、参、蜇在内的六大类30余种。育苗数量也由130亿个增加到400亿个。特别是海参、海胆、海蜇、牙鲆、大菱鲆、河豚鱼、杂色蛤等品种育苗生产进入规模化;
三是育苗生产科技含量有了进一步的提高。2000年以来先后突破了大菱鲆、墨斑牙鲆、大西洋鲑、杂色蛤、珊瑚虫等10余个品种育苗关,推广应用了以鲍鱼、扇贝、牡蛎等品种杂交育苗、三倍体育苗为主的生物工程育苗技术,以鲍鱼、刺参、大菱鲆、牙鲆、河豚鱼等品种为主的保质选育技术,以自动调光、控温、投饵为主的自动化生产管理技术,30多座规模较大育苗室还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了技术研发基地;
四是苗种产业商品化能力不断增强。育苗总收入由1.6亿元增加到6亿元,鲍鱼、海参、贻贝等苗种形成比较强的竞争优势,除满足本地用苗需要外,还外销其它地区,并在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国及国内福建、广西等合资合作建立育苗企业和基地,育苗产业成为养殖业新的增长点。
随着育苗产业的快速发展,在育苗企业管理、育苗生产规范、苗种质量等方面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为此,今年以来,大连市从五个方面加强了水产种苗生产管理:
一是加强水产种苗生产许可。根据《辽宁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对获取《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的180家育苗企业进行年审,对于缺少化验室、饵料间的育苗企业督促进行整改,对于不合格的3家育苗室取消《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对40家新建育苗室核发了《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同时,将获取《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的育苗企业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营造舆论氛围并开展社会监督;
二是加强育苗生产制度建设。重点对100多家规模较大、品种较多、时间较长的育苗室,集中开展一次以建立“五个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检查,在检查的100多家育苗室内全部督促建立了生产日志、水质监测记录和用药记录。同时,还统一制作育苗车间生产管理制度、用药制度、水质监测制度、饵料投入管理制度及禁用药品名单等挂板,发放给每个育苗室,使他们做到制度上墙、管理到位;
三是加强苗种质量抽查检验。今年以来,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配合省种苗管理中心,组织大连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大连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对10余家规模较大育苗室繁育的车虾、南美白对虾、扇贝、牙鲆、大菱鲆苗种进行抽检,重点检测细菌、病毒和药残等指标,对出现质量问题苗头的育苗室进行告诫。并且在用苗养殖企业中通过问卷和网站开展了“质量满意的育苗室”评选活动,设立质量举报电话,对生产伪劣苗种的育苗室向社会曝光;
四是加强育苗技术人员岗位培训。根据农业部渔业局《渔业行业水生动物饲养人员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实施方案》,组织辖区内140多家育苗室的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举办了两期“海水动物苗种繁育培训班”,聘请了大专院校专家教授及渔业部门同志讲课,重点针对海参、海胆、鱼类和贝类健康苗种培育技术、水产种苗管理法规、水产品质量安全等内容进行培训和考试,技术人员考试合格后颁发《资格证书》,并作为《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年审一项重要标准;
五是加强原良种场分级管理。按照三级管理办法,对于已有皱纹盘鲍、刺参、杂色蛤3个国家级原良种场,正在按照要求加快进行国家级资格验收。对已建成的虾夷扇贝、杂色蛤、海胆3个省级原良种场,正在加紧申报验收。对于市级原良种场建设,制定了《市级原良种场审定办法》,建立市级原良种场项目库,其中10个原良种场项目正在抓紧建设中。全市正在构建以国家级原良种场为龙头,以省级原良种场为骨干,以市级原良种场为补充的原良种体系,为推进育苗良种化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