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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印发加快推进全区渔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9-08-07 作者: 来源:宁夏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 【字号: 打印本页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宁夏渔业绿色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82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科学技术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督管理厅、宁夏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渔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具体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各相关厅局配合,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抓好落实。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坚持质量兴渔、市场导向、创新驱动、依法治渔原则,大力发展绿色水产养殖业、流通加工业和休闲渔业,加快构建渔业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推进宁夏渔业转型升级。

  《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快构建全区渔业绿色发展空间格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生产方式,强化生产监管。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着力发展绿色水产养殖,积极发展水产流通加工,大力发展休闲渔业,积极拓展养殖空间。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重点推进池塘尾水治理,提高设施和装备水平,强化渔业品牌建设。积极规范种业,加强疫病防控,强化投入品管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实施意见》强调,要强化政策引导,强化科技支撑,强化养殖权益保障,强化执法监管,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到2025年,全区渔业绿色发展取得明显进展,生产空间布局得到明显优化,转型升级目标基本实现,水产养殖主产区实现尾水达标排放;到2035年,全区渔业生产布局更趋科学合理,水产养殖生产制度和监管体系健全,养殖尾水全面达标排放,产品优质、产地优美、装备一流、技术先进的养殖生产现代化基本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