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即墨市海洋与渔业局三措并举抓好渔船报废工作
近日,青岛即墨市海洋与渔业局根据国家2007年海洋捕捞渔船报废有关规定和全市渔业生产实际,采取三项措施对部分渔船实行报废、渔民实行转产。
一是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把渔船报废工作作为落实渔业安全生产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提高全社会对渔船报废和渔民转产制度的认识,增强渔民自觉意识,海洋与渔业局采用会议传达、分发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深入搞好宣传教育,动员不适航渔船报废,有效提高全市渔业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
二是认真做好报废渔船的审核工作。即墨市海洋与渔业局坚持实事求是、渔民自愿的原则,认真地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关于2003—2010年海洋捕捞渔船控制制度实施意见》,对报废渔船资料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对持有正式捕捞许可证并达到报废年限渔船及一些安全性能差渔船实行报废,消除渔业安全隐患。
三是公开渔民减船补助标准和转产转业项目。即墨市海洋与渔业局及时公布报废渔船补助标准和转产转业项目,鼓励渔民转产转业,充分发挥基层渔业协管员的作用,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借助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渔船报废的优惠政策,把全市的渔船报废工作顺利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