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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专题研究部署国庆节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和制止越界捕捞工作

日期:2009-09-24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9月24日,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赵兴武主持召开会议。会议分析了当前全省渔业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就加强国庆节前及节日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以下措施:

  第一,要高度重视国庆节前和国庆节长假期间渔业安全生产重要性,充分认识国庆节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抓好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不给省委、省政府添乱,努力让广大渔民群众、各级领导干部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国庆节和中秋佳节。

  第二,渔业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宁可千日无事不可一日不抓,一定要天天抓,周周抓,月月抓,长年抓,决不能掉以轻心,决不能麻痹大意。一定要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自责任,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到位、抓出成效。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渔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在节前已进行检查的基础上,节日期间,由厅党组成员带队,厅渔政处、省渔监局、省船检局、省渔政局有关领导参加,分别赴沿海六市进行再次检查和督查。检查工作的具体分组、时间、检查内容等由渔政处提出方案,并负责协调和落实。

  第四,要进一步做好值班、值宿工作。从现在开始都要加强值班值宿,一直到10月10日,带班、值班的领导和同志一定要熟悉情况,做到及时、妥善处理有关情况,并向主要领导汇报。

  第五,要切实加强海上巡查和检查,深入开展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力量制止越界捕捞,同时海上渔政执法船要加大检查的密度和力度,从安全生产和制止越界捕捞的要求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制止越界捕捞和海上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把制止越界捕捞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把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做为第一责任,把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抓手”,确保不发生越界捕捞,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

  第六,及时组织好海上施救工作。海上的情况千变万化,渔船状况千差万别,船上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所以很难保证海上不发生事故,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组织渔船、渔政执法船立即进行施救,努力把人员死亡、失踪和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第七,由渔政处负责起草进一步做好两节前和节日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下发沿海各市渔业主管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