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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宁县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初审全面完成

日期:2010-08-26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8月26日,从中国渔政福建建宁县大队获悉,该县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初审全面完成。全县渔业企业共有5家,经初审,确认为B级2家、C级3家。

  据了解,该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落实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项工作。一是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任务。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媒体、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材料等,广泛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的目的意义、工作步骤、政策措施的宣传,将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主要内容精神,宣传贯彻到渔业经营者,动员渔业经营者自觉加入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中,提高了渔业经营者对开展此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在深入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准确掌握全县渔业企业基本数量和基本状况的基础上,组织全县共5家渔业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和隐患整改;四是及时组织人员对参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全部5家渔业企业进行初审,根据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情况进行评级。

  据悉,下一步,该大队将针对不同级别的渔业企业分类指导、治理隐患,确保渔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全县渔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