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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铜仁行署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在乌江启动

日期:2010-11-01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为认真贯彻落实10月6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贵州省铜仁行署决定由行署组成水上交通联合督查检查组,在各县(市、特区)乡(镇、办事处)企业自查政府检查的基础上,对全区管辖水域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专项督查检查。10月17-22日,由地区交通运输局调研员李凌峰带领的行署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组一行七人,首先到乌江沿河、德江、思南三县重点水域就乌江水上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促检查。

  检查组由地区交通运输局、海事局、农委、渔业局等单位派员组成,通过深入乌江一线水域查验过往和停泊的船舶,实地检查所在乡、镇水上安全监管资料,听取涉水各有关部门汇报等方式,对各县、乡(镇)政府部门和企业开展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0)13号]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检查组针对乌江彭水、沙坨、思林水电站建设形成了巨大库区,水域生态环境发生的巨大变化,而沿岸群众为了生产生活方便,无序造船,给水上交通安全带来重大隐患,给各级政府和部门带来巨大压力等问题,及时与所在县、乡(镇)、部门和企业(船主)等进行了意见交换。要求严格按照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铜仁地区乡镇船舶筹建(购买)备案制度》执行。并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认识到位,未雨绸缪,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水上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法规、制度等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县、乡(镇)、村三级组织,安监、交通、海事、农委、渔业等部门联动,要不断创新监管手段,改进监管方法,依法监管、协作配合,严格监管共同防范。要警钟长鸣,克服麻痹思想,严格落实水上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位,督促企业(船主)加大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力度。

  为了认真搞好这次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根据行署《关于立即开展全区安全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特别制定了《铜仁地区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明确了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检查目的、检查时间、检查范围、检查方式和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