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标准渔港建设工作座谈会召开
5月17日,浙江省政府在温州市平阳县召开标准渔港建设工作座谈会。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主持会议并讲话。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龙、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赵利民、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巡视员兼省渔港办主任李学民以及省标准渔港建设协调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代表,温州龙湾区、平阳县、乐清市、岱山县、温岭市、玉环县等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海洋与渔业局主要领导、温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等单位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全面分析总结回顾了上述六县(市、区)标准渔港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六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推进本地标准渔港建设作了表态发言。葛慧君副省长就深入推进各地标准渔港建设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下大决心,确保圆满完成标准渔港建设任务。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认识标准渔港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标准渔港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分析当前标准渔港建设存在的主客观原因,紧紧围绕既定的目标任务,下定决心,排除万难,坚决打好标准渔港建设这场硬仗。二要攻坚克难,确保圆满完成标准渔港建设任务。要围绕细化建设计划、加快政策处理、优化审批程序、加强技术服务、形成推进合力等五方面对症下药,找准薄弱点和突破口,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促进标准渔港建设进度。三要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标准渔港建设任务。强化主体职责,政府主要领导要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业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切实将标准渔港建设责任落到实处;牢记安全责任,重点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保证施工不出事、质量过得硬;加强责任督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工程检查、进度通报和目标考核等三项制度,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省标准渔港建设协调小组副组长、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赵利民通报了今年1~4月份全省标准渔港建设进展情况,并对加快标准渔港建设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全面完成标准渔港建设任务的职责;二是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支持;三是主管部门要加强力量,真抓实干;四是要充分发挥督查、通报、考核机制作用。
会上,温州市人民政府作交流发言,介绍了加快辖区内各县(市、区)标准渔港建设的措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