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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异地休渔渔船管理现场会在山东石岛召开

日期:2012-07-06 作者: 来源:山东省厅信息中心 【字号: 打印本页

  6月28日,异地休渔渔船管理现场会在山东荣成石岛召开。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居礼副主任、李明调研员,黄渤海区渔政局吴德强副局长,福建、浙江、河北、辽宁等渔政机构负责人,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鲁小兵副厅长参加了会议。

  鲁小兵副厅长做了发言,他指出,山东省政府整治渔船的决心很大,尤其是今年年初开展了“渔船专项整治行动”,对渔船标识、涉外渔船、“三无”渔船、异地挂靠渔船进行了彻底整治,解决一些长期摸不清、管不严的问题,从目前专项整治来看,效果是非常明显的,他强调,下一步,我们一要加强渔港检查。二要加大外围海域的管理。

  吴德强副局长在会上指出,一是外省籍渔船管理确有难度,尤其在石岛、烟台举报的辽宁、河北船较多,受利益驱动,经常出海违规作业,给本地休渔管理造成恶劣影响。二是认真抓落实。农业部出台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异地渔船回原籍港停靠,确不能回去的,请当地渔政部门委托监管。三是力量整合,力量统一,集中管理。四是各省对渔船专项整治都下了大力气,但假号、套号仍然很多,下一步要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监管。五是看管费的问题。《行政强制法》实施后,渔船看管费由单位支出,各单位没有专门看管经费,财政又不予拨付,面临扣押费用的问题。

  最后,居礼副主任讲话,他首先对山东省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山东省严格执行农业部要求所有渔船回原籍港停靠的规定表示赞许,并提出两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各省要严格执行原籍港停靠规定,会后,各省立即召回各省籍渔船,不得在异地停靠。二是加强责任心。做到逐个渔船看到、跑到、说到,与每位船主讲清这次会议精神,确保外省籍渔船按时回原籍港停靠。

  会后,石岛支队派三个组陪同各省渔政人员现场查看各省籍渔船,联系船主,讲明精神,现部分外籍渔船已回原籍港停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