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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面强化“船证不符”治理执纪问责工作

日期:2018-04-09 作者: 来源:浙江海洋与渔业局 【字号: 打印本页

  浙江省是海洋大省,也是渔业大省,长期以来,高强度的无序捕捞致使东海渔业资源呈现荒漠化趋势。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扭转东海无鱼困局,整治海上生产乱象,保障渔民长久利益,2014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启动了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工作(即:打击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整治船证不符渔船、整治违禁渔具和整治海洋环境污染)。四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渔区群众大力支持下,一打三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其中,截至2017年底,全省已完成7135船证不符渔船的初步整治。为巩固整治成果,强化和规范渔船监管,严防新的船证不符渔船现象再次发生,根据党纪党规和渔业法律法规,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海洋渔业船舶船证不符治理责任追究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意见》明确了船证不符治理工作领域的追责范围、适用对象、责任追究的主要情形及责任倒查方式和责任追究的启动程序,要求各级渔业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渔船管理长效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加强部门协同,严把渔船许可年审、船舶检验和日常执法检查等重点关口,坚决杜绝新船证不符现象发生。一旦发生失职渎职行为并经查实,对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意见》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海洋渔船的管理,有效预防新船证不符现象发生,为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工作纵深推进提供了一个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