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实行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陕西省宝鸡市重视食品安全,从实施市场准入制着手,抓好水产品产供销各个环节的安全保障工作,让群众吃上“放心鱼”。
近年来,通过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产业结构调整,宝鸡市水产品总产量和质量效益不断提高。2007年全市水产品总量达到6000吨(其中自销70%),外入水产品总量达7000余吨。全市水产品市场活跃,产品丰富,出现“供销两旺”的喜人景象。但是,在我国频频发生的“多宝鱼”等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引起宝鸡市政府和水利水产部门的高度重视。他们认识到食品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水产品质量安全不容忽视,因而决心全面推行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宝鸡市抓水产品安全先从大力发展渔业生产、全面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引进优良品种、建设绿色无公害水产品基地,为老百姓提供优质的水产品作起。经水产养殖企业申报,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市政府审查命名冯家山水库鱼场、陈仓区千河水产养殖场为市级渔业龙头企业,为全市渔业生产树立了两面旗帜。冯家山水库鱼场大胆引进史氏鲟、虹鳟鱼等优良品种,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年产水产品总量250吨,投放市场供不应求。同时大力推广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建立了一批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石头河水库鱼场已通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定,获得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证书。冯家山水库鱼场、陈仓区千河鱼场、眉县第五村鱼场和槐芽鱼场、凤翔县白荻沟水库等6个水产养殖基地,2007年申请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已通过了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西安)的检验测试。千阳草碧鱼场、眉县河底鱼场、扶风县揉谷鱼场和金台区峽石乡水产养殖区4个养殖场2008 年已申请绿色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到年底,全市的无公害水产品养殖面积将达4000亩。全市9县3区都建立了水产技术推广站,建立健全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制定了有关技术操作规程。水产技术推广部门通过组织实施“科技兴渔”战略,在全市大力推广了先进、实用、健康的水产养殖新技术:如“80:20”池塘养殖技术、中小水库精养高产技术、流水养鱼技术和网箱养殖技术等,基本实现了渔业结构调整与产业换代升级,提高了水产养殖的质量与效益。
实行水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途径。宝鸡市开展此项工作坚持“统一行动,分级负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的原则,市区从4月1日起,各县区从9月1日起,实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到年底使上市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5%,最终实现全部达到质量安全标准的目标。
在具体措施上,一是实行属地管理制度。由市县两级渔政监督和水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水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工作,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监测。二是实行分类查验检验制度。对获得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或产品认证、绿色和有机水产品认证的产品入市免检。对具有相关认证(认定)证书的产品实行抽检,对未取得相关认证的水产品实行入市登记、现场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水产品方可进入市场销售,经检验不合格的水产品禁止在市场销售,并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实行产地准出制度。全市各水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生产的水产品上市,均在自检和委托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基础上,经当地县级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授权机构开具产品合格证,方可上市销售。四是实行市场自检制度。全市各水产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要建立检验室或委托当地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按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市销售。五是实行公示制度。各水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在每个交易日都要将检验结果及时公布,使经销者和消费者及时了解产品质量。六是实行退市制度。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该产区的相应品种6个月内禁止进入市场销售,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七是实行包装管理制度。包装上市销售的水产品,其包装、标签等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包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部发布的《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上市销售。
宝鸡市还把水产品防疫检疫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他们首先在市区进行了一次大规模拉网式地调查摸底,对生产、批发、存储、经销水产品的单位逐一造册登记。接着,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法规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市民的法制意识和健康消费意识,取得人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随后认真开展水产品防疫检疫工作。对全市的水产品生产、批发和销售场所进行防疫条件审核,对符合标准的统一发放了《水生动物防疫合格证》;对不符合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为了保证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产品质量,还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及抽检活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基本实现了对水产品批发、零售、加工、贮藏等各个流通环节的全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