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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各级渔政机构深入开展打非行动

日期:2008-11-05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为巩固和扩大长江禁渔成果,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江苏各级渔政机构近期开展了2008年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一系列行动。

  苏州张家港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印发了《2008年张家港市打击非法捕捞作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召开了沿江各镇渔业管理人员会议专门部署,采取突击和伏击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拉网式检查。截止目前,共出船、艇6艘次,计61人次,共取缔插网11排,查获无证捕捞8起,查处电捕12起,罚赔资金6700元。  

  泰州市采取宣传与教育、自查与联合检查、暗访与群众举报、渔政与海事等多个结合,在国庆期间开展了“打非”突击检查,截止11月3日,全市已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材料500余份,查处电鱼6起,无证捕捞成蟹渔船17艘,查获并没收地笼网等非法捕捞渔具21件,未标识船名号渔船9艘,擅自变更主机功率渔船1艘,排查出安全生产隐患1起,非法跨界作业渔船2艘,罚款4万余元。

  扬州市于10月28日凌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突击检查,当场查获扬州八里镇移民小区王某用4张渔簖和6条小地笼从事非法捕捞行为,渔政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渔业法规的宣传教育,责令其现场拆除渔簖和小地笼并处以罚款。

  镇江丹徒区张贴标语400张,悬挂横幅标语30条、发放禁止电力捕鱼告知书200余份,在丹徒区电视台播放滚动字幕标语20条并连续播放5天;各镇利用有线电视播放滚动字幕标语12天、60条;中国渔政32022艇在长江巡回宣传3天。通过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营造了了强烈的专项整治氛围。截止目前,该区已组织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检查4次、4天、20人次,查获无证捕捞案件6起,罚款人民币5600元。

  南通市海安县渔政执法大队开展了打击电力捕鱼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几天来的专项执法行动,现场查获电力捕鱼案件3起,没收电鱼工具3台套,罚没金额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