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余姚市对姚江地虾笼进行强制拆除
从2月20日开始,余姚市渔政站对姚江地虾笼开展强制拆除行动。据估计,姚江非法设置的地虾笼有万余顶,到目前为止执法人员已收缴大小地笼网3000余顶,其余地虾笼已由设置者自行拆除,整个行动于3月12日基本结束。
地虾笼属灭绝性捕捞工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的禁用渔具。为保护宁波市姚江渔业资源,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经余姚市人民政府同意,余姚市渔政管理站发出通告对下姚江余姚段(余姚中舜江节制闸至大隐网滩)及其支流的地虾笼作一次全面清理,并于春节前将清理通告发到了每一位渔民手中。通告规定在下姚江余姚段及其支流已设置的地虾笼,应于2006年1月31日前由设置者自行拆除,对逾期不自行拆除的,余姚市渔政管理站对地虾笼进行强制拆除。
今后,余姚市渔政管理站将加大渔政巡查力度,对查获的违法捕捞者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地虾笼属灭绝性捕捞工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的禁用渔具。为保护宁波市姚江渔业资源,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经余姚市人民政府同意,余姚市渔政管理站发出通告对下姚江余姚段(余姚中舜江节制闸至大隐网滩)及其支流的地虾笼作一次全面清理,并于春节前将清理通告发到了每一位渔民手中。通告规定在下姚江余姚段及其支流已设置的地虾笼,应于2006年1月31日前由设置者自行拆除,对逾期不自行拆除的,余姚市渔政管理站对地虾笼进行强制拆除。
今后,余姚市渔政管理站将加大渔政巡查力度,对查获的违法捕捞者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