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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岱山大队严厉处罚一艘暴力抗法渔船

日期:2006-10-18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2006年9月28日,岱山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在海上开展“护渔2006”专项行动时,发现“浙岱渔02325”船未携带任何证书,该船也处于不适航状态,执法人员当场向“浙岱渔02325”船的船长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当事人在整改意见的法律文书上签字,但当事人态度恶劣,拒不签字。大队决定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将该渔船拖往高亭渔港渔政码头接受处理,但“浙岱渔02325”船上的两名船员气势汹汹,威胁执法人员,用斧头强行砍断缆绳,并用渔船撞击中国渔政33128执法检查船,该行为严重干扰了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岱山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根据《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浙岱渔02325”船罚款4.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停航7天。同时,岱山县公安局高亭边防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实施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浙岱02325”船一船员予以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并对“浙岱02325”船船长处以200元的罚款。

  尽管此次事件是个别现象,但为了严肃法纪,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教育广大渔民遵纪守法,日前,岱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将这一典型案件向全县渔业村社进行了通报,全县渔船老大也表示要引以为戒,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切实增加法律意识,真正做到依法作业生产,自觉接受渔业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