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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长江流域打击电炸毒鱼等非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初见成效

日期:2003-12-03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2003年长江流域打击电炸毒鱼等非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初见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 10个省(市)共有9338人、457艘渔政执法船(艇)参加了打击电炸毒鱼等非法行为的专项行动,查获违法捕捞船3753艘次,查获电捕鱼案件5795起、炸鱼案件454起、毒鱼案件271起,查获电捕鱼器具5471台(套),取缔迷魂阵2441部,另有网片7.08万米,取缔布围子130个,另有网片6.24万米,没收渔获物44502公斤,查处“三无”渔船1817艘,行政处罚6467人,刑事处罚136人。

  今年长江流域10省市开展打击行动呈现几个特点:一是各省(市)早部署、早动员、早实施。湖南、江西等省在年初部署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工作中就把专项打击行动作为禁渔管理的配套措施,在禁渔期结束后又作为渔政执法重点组织开展,坚持认真抓、重点抓、反复抓;二是组织形式多样,行动时间灵活。今年在国家没有具体组织统一专项行动的情况下,各省(市)根据电炸毒鱼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省市县联动,采取了多种组织形式、多种检查方法,不失时机地进行连续打击治理;三是打击行动重点更突出。各省(市)针对电炸毒鱼重灾区、管理难区和市县交界水域组织统一行动,调配有效执法力量,打集中歼灭战,取得较好效果;四是加强交界水域的联合检查。各地加强了交界水域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之间的交流和协作,沟通信息,跨省、跨市联合检查增加了;五是一些省(市)到市县巡回抽查监督,长渔委办公室组织暗查行动,有力地推动了各地打击行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