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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举办《民法总则》专题学习讲座

日期:2017-08-28 作者: 来源: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为加强《民法总则》学习宣传,了解《民法总则》出台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把握《民法总则》精神实质,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于8月24日下午举办了《民法总则》专题学习讲座。讲座由局法律顾问、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洵熙律师主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远景主持。

  《民法总则》于2017年3月15日由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民法总则》是我国民法典编撰的开篇之作,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将为公民从事民事活动和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裁判,提供最基础的法律依据,开启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新时代。

  陈洵熙律师在讲座中回顾了《民法总则》的制定过程,阐述了民法总则与民法典的关系,介绍了《民法总则》在公序良俗、生态保护、法人分类等17个方面的创新性规定。最后,陈洵熙律师从民事主体分类、民事主体财产权利平等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民事责任优先承担、时效制度等五个方面,阐述了《民法总则》有关规定与完善海洋、渔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关系,对进一步加强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海洋与渔业行政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