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市对渔船海上救助实行奖励
日前,浙江省温岭市出台《温岭市渔船海上救助奖励办法(试行)》,规定该市今后将对海上救助的渔船按照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奖励,以弘扬社会正气,嘉奖渔船积极开展海上救助的行为,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渔区社会稳定和渔业可持续发展。办法明确,该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设立渔船海上救助奖励专项奖金,奖励积极开展海上救助的行为。办法还对以下三种救助行为予以确认:一是在海上航行或作业时发现附近渔船遇险并积极开展救助,事迹突出的;二是主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海上救助,事迹突出的;三是其他符合办法规定,事迹突出的。渔船海上救助行为在得到相关部门确认和评估后,报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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