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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象山县积极开展渔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日期:2006-03-15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象山县是渔业大县,渔村成为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年初以来,象山县海洋与渔业局贯彻“多予、少取、放活”和其他各项支渔政策,切实减轻渔民负担,依法规范生产,加强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大力提高渔民素质,促进渔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渔业生产发展、渔民生活富裕、渔区生态良好的目标,促进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  

  为贯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渔村,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渔区和谐的发展目标。象山县将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渔民转产转业步伐,加强教育和培训,引导渔民从单纯的渔业捕捞中解脱出来,积极发展第三产业;

  二是大力提升渔业经济,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延伸渔业产业链,增加水产品附加值,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三是切实加强渔业和渔民权益保障问题,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渔民对水域、滩涂的使用权,同时积极推行“互保”等实事工程;

  四是引导渔区充分发挥本地所特有的渔业资源优势,壮大集体经济和特色经济,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不竭动力;

  五是积极发展渔区社会事业,提高渔民组织化程度,引导发展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渔民自我管理、服务和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