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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部署加强养殖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日期:2012-08-07 作者: 来源:安徽省农委渔业局 【字号: 打印本页

  近日安徽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养殖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通知指出,今年4月以来,该省养殖水生动物疫病时有发生。舒城县万佛湖网箱养殖斑点叉尾鮰因套肠病一周内死亡鱼种40余万尾;6-7月份池州市马料湖草鱼发病,数天内死亡7.5万千克,颍上县八里湖乌鳢发病持续死鱼一个多月,淮南市中小水体养殖鱼类发病也较以往严重。特别是进入7月份,天气晴热,持续高温少雨,一些地区反映病害疫情发生势头不减。

  通知强调,根据多年鱼病监测测报分析,8月份以后,尤其是农历白露前后,又是水生动物流行性疫病的高发期,特别是高密度养殖地区危险更大。各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加强预警测报和防控技术指导。

  一是要强化水生动物疫情监测和应急防控。要加强对重点水域养殖水生动物的疫情监测,做好疫情动态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与预警预报。特别是遭受干旱灾害较为严重的地区,更需做好疫病监测和防控工作。

  二是抓紧制定并实施疫情防控技术措施。根据《安徽省突发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规定,各地要抓紧制定应急防控技术措施,一旦发现较重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发生疫情的养殖区要组织群众及时采取隔离、消毒措施,将病死鱼捞出,用生石灰消毒处理后深埋,做好病死鱼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禁止病死鱼上市流通;发病水体要进行彻底消毒,较大型水域争取当地政府组织对养殖水体进行统一消毒。

  三是加强养殖疫病防控技术指导。

  各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要积极组织水产科技人员,采取各种方式,深入生产第一线,指导和帮助养殖企业、养殖户强化日常饲养管理,做好养殖水生动物疫病预防工作,减少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