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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2-09-22 作者: 来源:陕西省渔业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的意见》,加快渔业发展步伐,促进渔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榆林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榆林渔业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渔业管理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特色渔业,推动渔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

  为确保《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贯彻落实,2012年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市加快渔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务局、扶贫办、科技局等十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

  在各项优惠政策扶持的同时,市财政每年在水土流失补偿费中列支一部分资金用于扶持渔业发展。目前,市财政预算安排渔业专项资金100万元已落实到位,计划在水土流失补偿费中再解决渔业发展资金500万元,用于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渔业科技示范和发展特色渔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