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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出台加强鲜活农(水)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日期:2013-08-07 作者: 来源: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字号: 打印本页

  日前,浙江绍兴市政府出台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从六方面入手,围绕建立“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水)产品流通体系,加大鲜活农(水)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产销衔接,创新流通模式,改进优化流通链条和市场布局,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保障鲜活农(水)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一是加强流通规划引导。加快构建完善鲜活农(水)产品批发市场网络体系,适应城镇发展、新农村建设需要,统筹发展农(水)产品零售市场网络。市区重点做好鲜活农(水)产品批发市场提升发展工作和科学编制农贸市场建设规划,完善市区农贸市场布局。各县(市)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订完善本地区鲜活农(水)产品批发、零售网点设施发展规划。

  二是加快鲜活农(水)产品流通基础建设。引导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建设(改造)农(水)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等鲜活农(水)产品零售网点,按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逐步推进农批市场和农贸市场国有化、集体化。加大农(水)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点推进实施农(水)产品物流配送项目,加快建立主要农(水)产品的冷链物流体系。加快鲜活农(水)产品产地预冷、预选分级、加工配送、检验检测和电子结算等设施建设。

  三是推进农贸市场公益性建设。加大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力度,着力优化农贸市场整体环境;加强农贸市场考核奖励工作,对国有、集体、个体经营等农贸市场公益性建设分类提出任务和要求,激励农贸市场创先争优。通过制定摊位费最高限价、奖励形式退还摊位费和加强市场经营监控等方式,确保摊位费维持在合理可控水平,有效平抑市场物价。加大农贸市场直销摊位、直销点建设,择优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入农贸市场经营,稳定市场物价。

  四是大力推进鲜活农(水)产品产销衔接。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多种形式的鲜活农(水)产品产销对接,扩大多渠道直销,大力推进“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等,鼓励城镇连锁超市,特别是大型连锁超市增加对接合作社和品种数量,扩大对接销售规模。支持农业生产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设连锁直销门店,积极组织产销对接、参展参会等活动。

  五是加强鲜活农(水)产品信息服务和应急调控能力建设。做好鲜活农(水)产品信息基础工作,健全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农(水)产品信息网络,及时发布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等鲜活农(水)产品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进一步抓好“菜篮子”基地建设,确保蔬菜、畜禽等自给率达到65%以上,稳步提高淡水产品自给率,保障主要鲜活农(水)产品有效供给和市场稳定。继续做好生猪等重要农(水)产品储备工作,加强市场应急保供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投放网络,保障应急供应。

  六是加强鲜活农(水)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对鲜活农(水)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督抽查,严格鲜活农(水)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检测不合格的农(水)产品不得流入市场销售,从源头严把农(水)产品的质量关。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逐步探索建立以猪肉、蔬菜为重点的农(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鲜活农(水)产品经常性检测制度,实行抽检、程序、结果“三公开”,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鲜活农(水)产品依法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