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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 共抓长江生态环境大保护

日期:2016-11-21 作者: 来源: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是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恢复渔业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途径。近期,江苏省扬州市农委积极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补充主要经济鱼类种群,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本次放流共投入经费135万元,共有13cm以上草鱼青鱼13万尾,14 cm以上鲢鱼60万尾,14 cm以上鳙鱼(花鲢)80万尾,200只/千克中华绒螯蟹30万只。12月份计划将继续投入142万元,放流15-25cm青鱼10万尾,15-25cm草鱼10万尾,12-22cm鲢鱼50万尾,12-22cm鳙鱼(花鲢)50万尾,12-14cm暗纹东方鲀5万尾。今明两年投入放流经费预计超过1000万元。

  为确保鱼种质量,市里多次组织到提供的放流鱼种的水产良种场进行考察,从鱼苗的放养到中间培育、日常管理,实施全程跟踪,全方位考察,在放流前,由渔政、纪检、水产联合组成抽检队伍,亲赴现场,分别对鱼种养殖塘口、品种、规格、数量进行了抽样检查,确保所放鱼种全部为自育品种。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扬州将继续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增殖放流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改善和修复水域生态环境,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