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 > 渔业渔政管理局 > 资源环保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部署2013年渤海辽东湾渔业资源和生态修复工作

日期:2013-04-03 作者: 来源: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 【字号: 打印本页

  2013年3月28日下午,辽宁省蓬莱溢油生物资源养护与渔业生态修复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沈阳召开。领导小组及技术委员会成员13人到会,盘山县、金州新区海洋与渔业局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渔业处处长钱劲主持会议,领导小组组长、厅长助理陈来钊做总结讲话。

  钱劲介绍了项目的来源及背景,讲解了《农业部关于下达2012年蓬莱溢油生物资源养护与渔业生态修复项目任务的通知》(农渔发〔2013〕3号)文件,传达了3月14日黄渤海区渔政局在烟台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全省2012年项目执行情况。

  领导小组组长陈来钊讲话强调:一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上下联动,落实好责任。二要严格程序,要按计划编制方案、按方案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执行一系列工作制度。三要搞好跟踪评估,要检验成效怎样,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四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要严格按农业部文件规定,落实资金使用的方向、范围及比例等等。五要强化增殖放流、生态修复项目的渔政管理。渔业执法机构、苗种执法机构等部门和单位,要结合伏季休渔加强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达到预定目标。六要严肃纪律。供苗单位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列入黑名单。承担单位、工作人员不按规范操作的,予以通报批评。

  会议集中审议了2013年增殖放流项目计划,同意在大连、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绥中等近海海域共增殖放流5大类11个品种23.09亿尾,其中计划放流虾类14.5亿尾、蟹类7100万只、鱼类800万尾、贝类6.8亿粒、其它类1亿单位。要求各市于4月10日前将增殖放流实施方案上报省厅。盘山、金州生态修复示范区的实施方案已经上报农业部渔业局审查,待批复后实施。生态监测和环境监测项目任务已经下达给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项目任务已经下达给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局。

  会议集中讨论并通过了《辽宁省蓬莱溢油生物资源养护与渔业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形成送审稿,报请厅领导审定后以厅文件形式下发,同时报省法制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