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曹广晶在长江生物资源养护论坛上的主题发言
1、引言
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是中国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目标之一。
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水资源开发仍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水力发电是公认的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中实现减排任务的重要项目,加快水电开发是促进我国能源结构向清洁低碳化方向发展的重要措施。但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成为工程的限制性因素之一。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China Three Gorges Project Corporation,以下简称“中国三峡总公司CTGPC),成立于1993年9月27日,是由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战略定位为以大型水电开发和运营为主的清洁能源集团,主要经营范围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管理、梯级水利枢纽统一联合调度、电力生产以及相关专业技术服务。“建设三峡,开发长江”是国家授予中国三峡总公司的历史使命。作为三峡工程的项目法人,中国三峡总公司全面负责三峡工程的建设与运营,2006年,三峡工程建设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5月20日,三峡大坝提前10个月全线浇筑到顶;6月6日,三期RCC围堰成功爆破拆除;10月27日,三峡水库提前一年实现初期蓄水156米目标。截止2006年底,三峡工程累计发电量1461.6亿kwh。随着三峡工程的顺利实施,中国三峡总公司正滚动开发长江上游干支流的水力资源,有序推进金沙江水电开发,溪洛渡、向家坝工程相继开工,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的前期勘测设计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保护生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长期以来,中国三峡总公司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以开发促保护的环境保护策略,严格按照国家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开展水电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并切实做到减免水电开发对生态与环境的不利影响,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于难以减免的生态影响,通过专项计划进行积极的补偿,并在资金上给予保障。将水电开发的生态与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水电开发的规划设计、实施和运行的全过程之中。
对水生生物及其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水电开发中存在的最重要的影响之一,在长江的水电开发中,中国三峡总公司与行业主管部门、科研单位一道,正致力于全面落实和促进长江水生生物养护计划。
2、影响评价和措施设计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是判断工程项目开发对受影响区域水生生物影响范围和程度的重要途径,也是确定水生生物保护计划和投资的关键依据。正在建设的三峡工程、溪洛渡水电站、向家坝水电站,均是在专题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工程开发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评价,提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和投资计划;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白鹤滩水电站和预可行性研究的乌东德水电站,均在按照规范和科学的程序开展水生生物影响的专题调查和研究。
2.1 三峡工程
1980年提出三峡工程正常蓄水位200米方案环境影响报告,1983年3月提出150米方案《三峡建坝对环境的影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有关专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取得了大量成果,陆续完成了包括对水生生物影响的专题研究报告,并于1985年7月完成《三峡水利枢纽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常蓄水位150米方案)。
1984年11月,国家科委在成都召开了长江三峡工程科研会议,将“三峡工程对生态与环境影响及其对策研究”作为三峡工程前期重大科研项目之一,列为“七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课题,由中国科学院主持,于1990年完成总体报告,并出版了包括《三峡工程对长江水生生物和珍稀物种的影响及对策研究》在内的300万字的系列丛书。
1986年-1991年,开展了生态环境专题论证,根据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生态与环境专题的预审意见,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筹)委托中国科学院环境科学委员会和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联合编制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1991年12月提出了《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常蓄水位175米)。1992年2月1日水利部完成了预审,1992年2月17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完成了该报告书的审批工作。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在长江上游、葛洲坝下游以及长江中下游有关江段,兴建五个自然保护区、三个人工珍稀鱼类放流站,并开展相应的渔业资源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四个自然保护保护区和一个半自然保护区是:长江上游合江至屏山江段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长江葛洲坝下游江段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长江天鹅洲故道白鱀豚半自然保护区、长江新螺江段白鱀豚自然保护区、长江口中华鲟和白鲟幼鱼自然保护区。三个放流站是:长江上游达氏鲟人工繁殖放流站、长江上游胭脂鱼和白鲟人工繁殖放流站、长江中游珍稀鱼类人工繁殖放流站。
根据《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环境影响报告书》,三峡工程初步设计对保护措施进行了专门设计和经费安排,概算总投资8000万元。
2.2 金沙江下游一期水电开发
溪洛渡、向家坝作为金沙江一期水电开发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评价和保护计划进行了统筹安排。
1999年随着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启动,溪洛渡、向家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入全面评价阶段。就“水温及水质影响”、“对珍稀特有鱼类的影响和对策”等方面开展了专题研究或规划设计。
200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0]30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批准建立“长江合江~雷波段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位于溪洛渡水电站大坝下游,为此,中国三峡总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要求,委托国家电力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有关部门和科研、设计、评价单位共同开展了 “金沙江一期工程对长江合江~雷波段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及替代方案专题研究”。在此基础上,2004年7月,农业部组织编制了《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报告》,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批准保护区调整方案(国办函[2005]29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分别以环审[2005]315号文和环审[2005]994号文批准溪洛渡、向家坝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鱼类保护总补偿经费为38200万元,其主要内容包括:保护区调整建设,主要包括调整后保护区的基本建设、渔民转产安置、保护区管理运行费补助等。人工增殖放流,包括放流基地建设、亲鱼捕捞养护、苗种培育放流等。科学研究,分为物种保护技术研究与影响评价及保护对策研究。渔业生态环境监测。其它项目,包括电子遥测网络建设、其它能力建设和不可预见费。
3、建设阶段的措施实施和资金保障
为切实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意见和水生生物保护专项规划或计划,中国三峡总公司高度重视,1993年成立了总公司环境及文物保护委员会,同年在工程建设部设置了环境保护处,根据业务发展,2005年成立了科技与环境保护部,充分依靠相关行业和业务主管部门、科研和设计单位,共同实施水生生物保护计划。
3.1 三峡工程
3.1.1 工作依据
根据《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环境影响报告书》,1994年完成《长江三峡工程初步设计(枢纽工程)--环境保护》编制和审批。
1996年中国三峡总公司委托编制的《长江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系统实施规划》经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办公室(以下简称三峡建委办公室)审批,2005年三峡建委办公室对实施规划进行了修编。
1997年中国三峡总公司《长江三峡工程环境保护补偿项目实施计划》,因管理主体单位调整,2003年三峡建委办公室组织了验收。实施计划对水生生物保护进行了重大调整,即将原增殖放流站建设经费调整为增殖放流,经费不变。
3.1.2 管理程序
1999年7月以前,三峡工程水生生物保护项目(主要是监测与科研)由中国三峡总公司实行项目合同管理,三峡建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农业部长江渔业资源委员会办公室及其所属机构和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分别承担相关业务工作。
1999年7月以后,三峡工程水生生物保护项目(施工区外)由三峡建委办公室直接管理,中国三峡总公司负责资金保障,鱼类增殖放流由三峡建委办公室委托农业部渔业主管机构组织实施,保护区建设项目委托给相应保护区管理单位实施,监测和科研不变。
3.1.3 主要工作进展
(1)水生生物监测与科研
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系统设有水生生物监测子系统,包括渔业资源与渔业环境监测、水生动物流动监测两个重点站。该项工作自1996年启动至今,除编制专题报告外,每年工作成果在《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公报》中体现。
对长江特有与珍稀水生动物和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渔业资源状况进行追踪监测,积累科学数据,建立监控指标体系,综合分析三峡工程导致的环境改变对水生动物群落结构的影响和对珍稀水生动物的生存压力,适时提出报告,为采取减免不利影响的措施,以及保护、管理和立法等方面提供科学依据。
渔业资源与环境监测重点站设在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设宜宾、巴南、万州、荆州、岳阳、湖口和河口7个基层站。
水生动物流动监测重点站设在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设6个基层站,监测范围为金沙江下游至崇明岛的干流江段珍稀、特有鱼类资源状况。
由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承担的特有鱼类实验站,对三峡工程影响的40余种特有鱼类开展工作,重点考虑对长薄鳅、红唇薄鳅、厚颌鲂、圆口铜鱼、长鳍吻鮈、黑尾近红鲌、华鲮、岩原鲤、中华间吸鳅进行研究,开展了人工繁殖实验研究。黑尾近红鲌、厚颌鲂、岩原鲤、华鲮、中华倒刺鲃取得实验室繁殖成功。
针对中华鲟保护和四大家鱼繁殖,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也开展了相关研究。
(2)自然保护区建设
1996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于批准,在上起葛洲坝下,下止芦家河浅滩,建立了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省级自然保护区,干流全长80km,水域面积约80km2;其中坝下至古老背为保护区核心区,长约30km,水域面积约30 km2,古老背以下河段为保护区缓冲区。保护区管理处选址在宜昌城区南岸艾家河镇,地处中华鲟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中央,占地面积20亩。2004年9月起三峡工程开始投入环境保护经费支持该保护区的建设,2007年8月通过验收,主要建设项目包括办公实验设施、救治培育设施、码头设施等,三峡工程投资814万元。
2002年4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长江口中华鲟幼鱼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位于崇明岛东滩,东至吴淞标高0m等深线以外约5km,西起崇明东滩现已围垦的大堤,北起北八滧港,南起奚家港,以及崇明东滩现已围垦大堤所构成的范围,面积约276km2。
(3)人工增殖放流
其中,中华鲟进行了部分标志放流。
2007年,结合三峡工程水生生物保护计划,农业部在长江统一组织了鱼类人工增殖放流活动。
3.2 金沙江下游一期水电开发
根据批准的溪洛渡、向家坝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和《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报告》,在国家环保总局和农业部的支持协调下,2005年全面启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及保护区保护措施项目的实施。
3.2.1 管理程序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分项目管理”原则,成立包括农业部、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三峡总公司相关负责人组成的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领导、协调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及保护区保护措施项目的组织实施。
农业部渔业局负责保护区保护区调整建设和人工增殖放流项目的管理,保护区各级管理机构负责实施;中国三峡总公司负责宜宾放流站、物种保护科研和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的管理,各科研和设计单位负责实施。
统一实行合同管理,经费由中国三峡总公司根据概算按年度计划提供。
3.2.2 主要工作进展
(1)保护区调整建设
保护区基本建设项目已经全面启动,初步设计已经农业部批准,保护区界碑界牌、办公用房、交通办公设施等项目建设正在实施,渔民渔船数量已经统计在册。
赤水增殖放流站初步设计已经审查批准。
2006年底启动了保护区资源与环境综合调查。
中国三峡总公司已经拨付上述项目工作经费和渔民转产前期经费计8150万元。
(2)科研和监测
分别委托长江水产研究所和水生生物研究所优先启动白鲟生活史及其人工繁殖技术研究和圆口铜鱼繁殖生态与人工繁殖技术研究,建立了白鲟救护和运输快速反应体系,开展了白鲟实验性捕捞和相关储备技术研究,开展了圆口铜鱼的驯养及繁殖生态学研究。
依托农业部长江渔业生态与环境监测网,委托长江水产研究所牵头,联合各相关科研单位和保护区各业务部门,建立了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及保护区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实施了2006年度监测,2007年度监测工作正在实施。
宜宾增殖放流站设计工作正在实施。
拨付经费1060万元。
4、可持续投入与保护
随着三峡工程的即将全面建成投入运行,与三峡工程运行有关的水生生物保护可持续性投入计划已经开始考虑,部分项目已经优先启动,如关于“四大家鱼”繁殖生态调度研究、水库水生生物资源调查与科学利用研究等。正在实施和近期拟实施的项目投资约650万元。
金沙江一期工程鱼类保护已经在国家环保总局批复已经中明确,“将20年增殖放流时间调整为长期开展增殖放流,建立水生生态环境监测系统,长期监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要求中国三峡总公司“在电站发电收益或成本中安排一定的费用,建立鱼类保护基金,用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
葛洲坝中华鲟研究所是在葛洲坝工程建成后对中华鲟保护持续投入的典型,截至2006年底,中国三峡总公司累计投资4371万元,至2007年5月完成不同规格中华鲟放流470余万尾。
5、结语
长江水生生物受威胁因素众多,除了长江干流拦河水电枢纽的建设运行外,渔业捕捞、环境污染、江湖阻隔、航道整治和水上交通等均是威胁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可持续性的重要因素,因此,长江的水生生物养护应该统筹规划,齐抓共建,协调一致,形成合力。
在长江的水电建设与运营中,中国三峡总公司将继续以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倡导和履行一种新型的水电持续开发文化,致力于“建好一座电站,带动一方经济,改善一片环境,造福一方百姓”的综合开发目标,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在开发长江水资源的进程中,与相关各方构建和谐的伙伴关系,全面促进长江生物资源养护,共建和谐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