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渔政站开创长江禁渔工作新局面
湖北宜昌市夷陵区地处举世闻名的二坝(三峡大坝、葛洲坝)一峡(西陵峡)之间,长江在其境内41公里,禁渔涉及4个乡镇、300余艘渔船,渔民千余人。禁渔五年以来,该区面对江段曲折漫长、渔民渔船多而分散、管理难度大的实际,在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发扬能吃苦、能战斗、讲奉献的精神,积极开展工作,全面推进夷陵区长江禁渔工作,做到了组织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安置到位,实现了“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江鱼”的管理目标,有效的保护了长江的渔业资源,促进了长江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组织到位。为保证长江禁渔期制度的顺利实施,夷陵区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农业的副区长为组长,农业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工商局、民政局、广电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禁渔工作专班,每年的元月底区政府定时召开禁渔工作会,向沿江各乡镇人民政府下发《夷陵区长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并签订了长江春季禁渔工作责任状和渔业水上安全责任状,把长江禁渔工作纳入了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全区上下形成了以政府领导、渔政主导、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的禁渔工作格局。长江禁渔工作从宣传发动到组织实施和各项措施的落实,都得到了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主管区长每年至少一次召集各成员单位下河检查指导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疑点问题,正是有了政府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推动,才促进了禁渔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宣传到位。该区对沿江各乡镇通过各种途径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渔宣传工作。每年召开的禁渔工作动员会,都邀请了《三峡日报》、《三峡晚报》和夷陵广播电视台的记者,随后在各个阶段还相继进行了报道。五年来,和电视台联合制作了禁渔专题节目10起,在广播电台播发禁渔宣传专稿30篇。把宣传工作的重点放在走村串户及与渔民交心谈心上,深入到村组、码头、市场,张贴、悬挂和发放禁渔通告1500份、标语20条,使长江禁渔期制度深入人心。通过这些措施,在全区,尤其是在属于禁渔范围的区域造成了强大的声势,同时也得到了广大渔民的理解和支持。在禁渔期间,不少渔民和其他热心人还纷纷当面和致电咨询有关禁渔的规定和要求。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管是渔民还是市民,都能积极主动的向渔政部门及时举报。这种以宣传促管理,用管理做宣传的方式,不仅为长江禁渔期制度的实施和巩固制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还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措施到位。该区的春季禁渔工作具有战线长、范围广、难度大的特点,与此相对应的是渔政执法人员少,执法装备严重奇缺的尴尬局面,要圆满完成禁渔任务,没有明确的责任,细化的措施显然是不可能的。为此该区一是将禁渔任务逐级分解,实行区级指导,乡镇具体负责,区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四包责任制。禁渔期间,每个星期逐级上报一次情况,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区乡(镇)两级禁渔专班公布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便于及时准确掌握了解禁渔动态。三是各禁渔成员单位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有力地保障了禁渔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责任到位。依照该区长江春季禁渔的实施方案的职责划分,在区政府禁渔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农业局负责日常监管督办工作,负责移民生活补贴的发放兑现工作,负责各单位的协调联系工作;交通局负责宣传、检查水上交通工具的提供及安全保卫工作;财政局负责筹集渔民生活补贴及工作经费;工商局负责市场监管,确保“市场无江鱼”的管理目标的实现;广电局负责宣传、跟踪报道工作,对查处的违规违法者实行曝光,对积极支持、配合、参与禁渔工作的好人好事实行通报表彰;民政局负责困难渔民的救济保障工作;公安局负责执法环境及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工作,各乡镇要具体做好宣传、引导、安置等工作,各禁渔成员单位都要层层签订责任状,五年来共签订各类责任状1600余份,全区形成了统一领导,互相协作的禁渔工作格局。
五、检查到位。为了把禁渔工作落到实处,该区在监督检查上狠下功夫,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水上检查与港口检查、江中检查与市场检查、白天检查与晚上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为了打破管辖区域的限制,该区还多次与宜昌市渔政处以及姊归县的渔政部门进行了联合检查行动。在渔村、码头、市场设立了20个联系点,选拔了30从余名思想好、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员,创建了禁渔管理信息网,实行了重点监控、群众举报的联动效应,有效的控制和及时的处理了违禁行为。除了对自然水域、水产品市场、水产品经营餐馆进行查禁工作外,还对暗地里经营和运销江鱼的人员进行了查处。该区渔政部门在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强化禁渔监督检查,依法执法,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
六、安置到位。为了妥善安置渔民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区政府将禁渔期渔民生活补助纳入了区财政预算,每年列支经费 23万元,今年区政府承诺还将适当增加补贴和工作经费;除次之外通过阳光工程培训农民工,积极引导渔民外出打工;对生活特别困难的渔民通过民政部门实行困难救济补助。由于补贴标准适宜,发放及时到位,安置措施有效得力,使渔民感受到了政府对他们的关怀,有效的确保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禁渔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