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渔放生节成为广东惠州城市文化新名片
广东省惠州市海洋与渔业部门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以营造现代生态文明为目标,将已经进行了近30年的增殖放流实践提升为放生文化,大大提高了惠州市城市文明内涵。
增殖放流增强东江生态系统调节能力。从1984年开始,惠州市在大亚湾海域、东江、西枝江、西林河等重要水域进行人工增殖放流,累计投放对虾苗2.7亿尾,各种名贵海水鱼苗357万尾,海胆22万粒。在内陆江河放流淡水鱼苗近亿尾,品种有:红鲤、土鲮鱼、高背鲫、鳙鱼、鲢鱼、鲩鱼、麦穗加拉鲮鱼、鲫鱼、草鱼、黄尾密鲴、广东鲂等。鲮鱼以藻类及水底腐殖质为食,草鱼可以消化东江的杂草,黄尾密鲴可以成为东江水质的“晴雨表”。诸多东江原生品种鱼苗的放流,增强了水域生态系统调节能力,对整个东江生物资源的补充、对环境的修复起到很好的作用,到现在,东江水流水质保持在国家Ⅱ类标准。
将6月6日设为“惠州休渔放生节”。随着参与活动广泛性的逐步扩大,广大市民的资源环境保护意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意识不断提高。一个更具文化蕴含的设想也在政府和市民中间酝酿:是不是可以在惠州设立一个放生节?这一设想很快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2008年,惠州市十届人大通过了《关于将每年六月定为东江放生月的建议》,建议建立永久性放生台;确定每年六月的第二周为惠州东江鱼类放生周;以决议的形式把东江鱼类放生月加以确定。这一建议将增殖放流活动提升了一个层次,增殖放流成为一个定期的、有规划的、有组织的大型活动,以致今年6月,开全国先河的2008广东“休渔放生节”主题活动主会场设在惠州。
在惠州主会场,短短一个月时间内就有近万人参与了活动,社会各界对惠州放生活动有了更深的认识,也得到了中央和广东省有关领导的肯定。今年8月,惠州市海洋与渔业部门向市政府请示设立放生节建议,经十届6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每年的6月6日设定为“惠州休渔放生节”,并以惠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9号向社会公布。至此,在东江放流鱼苗的活动由增殖放流正式上升为更具文化内蕴的文化活动,使增殖放流活动具备了文化性、群众性和长效性。
“东江放生台”成为永久性放生场所。为依法维护我市放生文化,惠州市出台了《关于在东江部分河段实施休禁渔区的通告》决定,将东江惠州惠城区部分河段划为休渔区和禁渔区,从今年起,每年6月6日至7月6日,时间一个月,休渔区范围为惠州东江大桥至惠州大桥之间河段。休渔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休渔区内从事一切捕鱼活动,包括使用渔船实行各种捕捞作业和利用定置网、手抄网、手钓等方式捕鱼。
在东江惠州惠城区河段设置的“东江放生台”为永久性放生场所,放生台上下游各100米范围内划为长期禁渔区,禁止一切捕鱼活动。对违反《通告》的,由市和惠城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