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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09年春季禁渔系列报道五

日期:2009-03-06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黔江区积极开展禁渔管理工作

 

    为搞好黔江区2009年禁渔期管理,切实保护好江河渔业资源,在禁渔期到来之前,黔江区农业局领导组织渔政、水产、政策法规、执法大队等科室,专题研究了2009年禁渔期工作。决定将09年的禁渔工作分三步开展: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二是与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关于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保护渔业资源的通告》,并组织资金6000元用于印发宣传资料和制作永久性固定警示牌,三是组织渔政人员深入江河及各大餐馆进行现场检查。到目前为止,已出动检查车17辆次,人员52人次,检查了阿蓬江沿线、黑溪河沿线及城区、319公路沿线餐馆72家。通过宣传检查,营造了黔江开展禁渔工作、保护渔业资源的社会氛围。

 

 

 

  涪陵区农业局开展禁渔联合检查

  

  针对涪陵区禁渔工作量大面广、渔政执法力量不足的现状,区农业局组织所属农业执法支队、区渔政站执法人员联合开展了禁渔执法检查,推动了禁渔工作深入开展。

  219日下午,由区农业执法支队、区渔政站执法人员组成的禁渔联合执法队伍在区农业局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城区、百胜、江北、珍溪等辖区的鱼庄、酒楼、渔船停靠点进行执法检查,并对沿江主要捕捞水域进行了巡查,共检查鱼庄、酒楼10余家,停靠渔船50余艘,在长江永安水域,执法人员发现一非法架设的大型抬网(约500平方米),带队领导立即指挥渔政执法人员现场撤除了抬网和岸上设施,在不能确认违法行为人的情况下,对非法渔具进行了现场焚烧销毁,震慑了违法行为,教育了在场群众。重庆电视台记者对禁渔执法行动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

 

 

 

 

彭水县狠抓禁渔基础工作,确保“春禁”取得实效

 

  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0918号)要求,彭水县渔政站积极采取措施,狠抓2009年禁渔基础工作,确保新一年“春禁”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县农业局领导高度重视春季禁渔工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渔政站全体执法人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09春季禁渔工作。

  二是以县农业局行文,向各乡镇发出《关于印发2009年禁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水农发〔20096号),对禁渔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三是印制《关于实施春季禁渔的通告》200份在县城人流集中地段和各乡(镇)场镇广泛张贴,宣传春季禁渔的相关内容,做到家喻户晓、路人皆知。

  四是结合实际,充分调查研究,着手编制2009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实施方案,以唤起全县人民保护和增殖渔类资源的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

 

永川区深入沿江镇街开展春季禁渔宣传工作

 

  为扩大禁渔宣传工作的影响力,确保禁渔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永川区从220日起,开始深入到沿江镇街,结合禁渔执法检查,开展春季禁渔宣传工作。

  220日上午,永川区渔政站利用赶集时间,派出五名执法人员,到松溉镇开展禁渔宣传。当天向沿江居民和渔民散发了“春季天然水域禁渔”资料和“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宣传资料共590份,接受资询12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随后,执法人员还在长江松溉段进行了江上巡查,渔船全部按规定的地点停靠,无违规捕捞作业现象。

 

北碚区渔政严查禁渔期电捕鱼

 

  2009219日下午5时,北碚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出动执法人员7人,采取水路和陆路联合检查的方式,对合川草街—北碚澄江江段进行了突击检查,成功缴获电捕渔船一艘,升压器、数码发电机、小型蓄电池各一台,电勺子一套。

  本次检查,首次查获的数码汽油发电机,价值4000多元,该发电机只要油箱有油,就会一直电捕下去,对于渔业资源破坏非常严重。重庆电视台对整个行动进行了全程跟踪拍摄报道。

 

奉节渔政严查非法电捕鱼行为

 

  为了切实保护三峡库区水域渔业资源,进一步加大渔政执法检查力度,奉节渔政于224日夜间组织开展了巡库执法检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5人、执法艇一艘,联合水上派出所对朱衣河进行了夜间巡库大检查。晚上10时许,执法人员发现有2名人员利用一艘木船正在进行非法“电鱼”,违法人员发现执法艇后,就弃船逃跑。执法人员查获非法电鱼的木船一艘、电瓶一个、电捕鱼器一套、渔获物4公斤,当场将非法电捕鱼器具没收,渔获物放归长江。

 

梁平严厉打击违禁捕鱼行为

 

今年春季禁渔以来,梁平县农委高度重视天然水域鱼类资源保护工作,副主任徐龙波两次带领渔政执法人员到重点水域开展执法检查,渔政站也组织了三次有渔民代表参加的资源保护巡查活动。

224日,在线人的配合下,渔政执法人员在龙溪河云龙码头,现场抓获2个涉嫌违反禁渔期规定正在出售天然水域鱼类的捕捞渔民。通过调查,2个违规嫌疑人在223日晚至24日凌晨期间,利用2艘捕捞渔船22张刺网,在龙溪河云龙镇境内河段进行捕捞作业,共捕获鲤、鲫、翘嘴红鮊等鱼类8.2公斤。取证完毕后,拟按照《渔业法》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实施<渔业法>办法》 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对违反禁渔期规定从事捕捞职业的朱××和支××,分别给予没收渔获物、没收渔具和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经送达当事人。

 

永川区开展禁渔期拉网式执法大检查

  

  为全面推进春季禁渔工作,永川区从二月中旬开始将对城区所有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拉网式大检查。为了抓好检查工作,永川区渔政站采取了分组分片包干负责的办法,将所有执法人员分为两个组,分别负责老城区和新城区轮流进行检查。在检查中,除发放宣传资料外,还向各经营单位制发了“拒食野生水产品,倡导饮食新风尚”的提示牌,并要求其张贴在醒目位置。

  在近一周内,已检查餐馆、市场共10家,向业主及食客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张贴提示牌10张。通过检查,当场责令整改违规行为5起,涉嫌经营水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1起。目前,两个组的执法检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南川区开展江河禁渔检查活动

 

  225日,南川区水务局组织渔政执法等人员共10人,出动检查车2辆,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区凤嘴江、大溪河、龙川江、龙岩江等主要河流进行了禁渔期检查。同时,广泛深入地向涉及西城办事处、鸣玉镇、大观镇、河图乡等11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沿河群众进行了渔业法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