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太和县发布2009年禁渔公告
为保护、增殖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近日,安徽省太和县发布了2009年春季禁渔公告。
公告指出根据《渔业法》、《安徽省实施<渔业法>办法》和省农委通知精神,该县从20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对沙颍河、黑茨河、西淝河、谷河等四处水域实行禁渔制度。禁渔期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渔区内从事捕捞作业。公告同时指出,对在禁渔期间有章不循的违规捕捞者、三无渔船,尤其在禁渔期间和禁渔区内仍使用“电、毒、炸”等禁用捕捞工具和方法进行捕捞者,将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公告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