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光泽县充分调动社会公共资源参与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
今年,福建省光泽县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在实行公安联合执法、渔业协管员制度、溪河承包管理三项新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乡(镇)、村级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热心人士等社会公共资源共同参与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据了解,今年初光泽县农业局在确定全县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实行三项新机制同时,就积极探索如何利用社会公共资源参与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利用渔业协管员宣传渔业法律法规的工作中带动乡(镇)工作人员、村干部对渔业资源保护的重视,一些渔业资源保护意识相对较低的地区有了明显提高,有效地扩大了渔业法律法规的普及知晓率;二是在今年全省统一组织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对沿河村民和一些溪河垂钓爱好者进行宣传,欢迎群众对违法电、毒鱼现象进行举报,今年渔业执法人员受理了来自这些人群的近30余起渔业违法行为举报,依举报查处的案件处理情况全部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员,这一制度的实施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三是利用本局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部门的代表、委员们到沿河乡村进行工作视察等工作机会,适时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和渔业资源保护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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