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市启动洞庭湖和长江禁渔工作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启动2011年洞庭湖和长江湖南段禁渔工作。洞庭湖禁渔期为3月10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长江湖南段禁渔期为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
为确保禁渔工作进展顺利,岳阳市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明确要求有禁渔任务的各县市区,要调整和充实禁渔领导、工作班子。要把禁渔任务、措施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并将之纳入单位年度工作重点考核内容。加大对禁渔专项经费的投入,争取把禁渔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明确指出,禁渔期间,要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禁渔水域及相关场所的执法检查,确保禁渔秩序良好。渔政执法人员要增强服务渔业、服务渔民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自觉遵守“渔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渔政执法队伍形象。
为确保禁渔工作取得实效,岳阳市要求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多方筹措资金,继续组织开展鱼类人工放流活动,进一步加强鱼类人工放流工作的管理,向禁渔水域科学投放青、草、鲢、鳙鱼等主要经济鱼类及其它重要水生生物原种子一代苗种,增殖渔业资源,提高禁渔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