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 > 渔业渔政管理局 > 资源环保

广西来宾市对珠江禁渔工作进行督查

日期:2011-05-16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珠江禁渔期制度工作的各项措施,确保2011年珠江禁渔期制度组织实施工作取得成效,于5月10-11日,广西来宾市政府督查室组织渔政、民政、工商等有关部门,对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的合山市、忻城县、武宣县、象州县和兴宾区进行专项督查。

  据悉,来宾市承担着辖区红水河、黔江和柳江三大河流的禁渔工作任务,全长383公里,应禁渔船总数为816艘,涉及渔民人数为3366人。具有岸线长、水域宽、航运活动频繁、渔船分布零散、管理职能交叉等特殊性,在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下,全市禁渔工作得以顺利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沿江5个县(市、区)人民政府都能根据《来宾市2011年珠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签订禁渔工作责任状。

  (二)宣传工作有序开展。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种传播媒体,加大对珠江禁渔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禁渔氛围。忻城县还出动渔政执法宣传车到沿江村屯、渔业队进行巡回宣传。

  (三)加强对渔船的规范管理。在禁渔期间,所有渔船都集中停泊,统一管理。象州县在渔船管理方面,设置渔船集中停靠标志,落实管理经费和管理人员,做到了“网具要封存,外出要报告,安全要保障”。

  (四)开展各种执法检查工作。4月1日12时禁渔后,各县(市、区)统一行动,开展水上执法并对饭店、宾馆、农贸市场进行突击检查。

  (五)落实了有关政策。一是渔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工作。象州县已发放困难渔民生活补助13.7万元。二是禁渔工作经费逐步到位。

  督查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议:一是尽快把困难渔民的生活补助费落到位,为维护社会稳定,顺利完成我市珠江禁渔工作任务提供保障。二要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维护好禁渔秩序。三要认真做好总结,为迎接检查、验收和评评估做好准备。